樊主委、陈亮委员您们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店招店牌管理的提案》(社会建设类35号),我单位已收悉,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简化店招店牌管理流程方面
一是依据自治区住建厅、政务中心印发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规程及办事指南》相关办事流程和自治区印发的《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材料清单》相关要求,申请悬挂店招店牌,需提供申请书和营业执照、现状图、加盖广告公司公章的效果图等资料,并签署安全告知责任书,经城市管理部门现场核实,对符合设置要求的进行确认,无特殊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店招店牌的登记备案并通知商户挂牌,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讲明原因。
二是自治区拟将户外招牌设施登记备案事项临时调整为简易审批系统处理,待自治区批准实施后进行相应的流程调整,审批流程将更进一步规范。
二、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
一是住建部印发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要求店招招牌的设施设置在符合城市公共安全、城市风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基础上,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不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不影响建(构)筑物及设施等被依附载体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是严格落实每年进行安全检查的要求,当城市管理部门发现店招店牌设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督促产权人立即整改。以昌吉市为例,2022年至2024年,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频次,重点整治“一店多牌”、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违规陈旧破损布标2854起、陈旧破损广告牌210起、一店多牌237起;拆除陈旧、破损广告牌匾102起、灯箱广告11起。
三、提升店招店牌设计品质方面
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指导和日常管理,提高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规范性,昌吉市于2024年组织编制了《昌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编制内容包含: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附属式户外招牌设施、独立式户外招牌设施、照明、材料及电器件、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十一项内容,对店招点牌设置的位置、尺寸、形状和色彩等方面提出详细要求,目前文本编制工作已完成,经政府通过后进行公示。其他县市严格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相关内容。
二是提升招牌设施的美观设计。在符合城市容貌、规划、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考虑产权人个人意愿,在店招店牌的尺度、形式、风格、颜色等方面,给予建设支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河北省三河商户牌匾禁用“红黑蓝”三色,统一店招店牌事件的经验教训,不得刻意、随意驳回群众意愿。同时对突出城市风貌、城市特色、具有新颖性的店招招牌选树典型,通过网络媒体予以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文桃 联系电话:0994-233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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