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保健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保健养生馆虚假宣传案
2025年12月25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养生馆在经营场所内通过海报、展板、招牌及电视播放等方式,对qk纤溶酶、纳豆红曲胶囊等产品进行宣传,宣称产品具有溶解血栓、疏通血管、调节三高、调理痛风等功效,并使用“让国人多活二十年”等夸大表述,超出保健食品核准功能范围,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
2026年3月13日,吉木萨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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