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生态文明建设类6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春委员:
您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类第6号《关于多渠道增加绿电消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降碳工作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按照《自治区2025年用能预算管理方案》要求,我州制定《昌吉州2025年用能预算管理方案》,明确重点用能企业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实行新建项目绿电消费承诺制。同时,我们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6〕19号)相关要求,我委积极指导企业充分考虑源荷距离、电力廊道等关键因素,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储备。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拓展绿电消纳场景,推动多领域绿色用能。一是持续拓展工业领域绿电应用,深化零碳工厂与零碳园区建设。木垒县工业企业已常态化使用绿电,在此基础上,指导其依托双千万千瓦新能源基地绿电优势,全面落实国家“双碳”战略要求,联合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门,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升级,着力打造“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示范项目。二是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车辆,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指导木垒县以绿色交通为切入点,结合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规模化应用。三是公共机构推广屋顶光伏建设,引领全社会绿色用能。 指导木垒县结合零碳园区建设,引导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等市政公共机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绿色用能水平提升。
(二)创新绿电消纳路径,引导企业多元参与。一是用足政策红利,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指导木垒县用足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政策红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开展绿电直连。支持木垒县结合准东区域用电负荷集中、用电量大等优势,积极谋划铝基、硅基、煤基等高载能产业绿电直连项目,推动“绿电-低碳制造-绿色应用”产业闭环形成。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新能源企业主动服务重点用能企业绿电消纳。指导木垒县结合“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新能源发电企业主动对接重点用能企业,通过绿电直连、中长期绿电交易、双边协商等方式,为用能企业提供稳定、优质的绿电供应服务,切实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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