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63号提案的答复函
姜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闽晋援疆产教融合专项基金以深化产业援疆新机制的建议(经济建设类6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产教融合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未列入援疆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不得安排援疆资金。目前,福建、山西“十五五”援疆规划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闽晋援疆产教融合专项基金”不在“十五五”援疆规划内,无法单独支持实施。建议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将产教融合作为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福建、山西“三交”项目。
二、关于“构建“援疆人才+本地高校+本地企业”三方协同模式”。当前昌吉州已构建起“援疆人才+本地高校+本地企业”三方协同模式,通过“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将援疆资源精准导入本地产业链。例如,昌吉学院利用援疆机制引入外部专家资源,与特变电工等本地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协同开展航空与新材料技术攻关;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携手京东共建数字经济产业学院,引入东部企业标准与师资,定向培养服务本地电商物流的高素质人才,实现了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衔接。除此之外,昌吉州还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实施“3+2”人才计划项目,鼓励本地高校人才联合重点产业企业申报人才项目,推动本地高校人才直接参与企业研发生产,加大本地高校人才培养使用力度。二是实训基地是政产学研融合的实体载体。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大力支持实训基地项目,县级最高支持2000万元、州级最高支持6000万元,支持范围为项目新建、改建和设备购置。建议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与昌吉高新区管委会对接,由高新区管委会依托你院申报县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我委将全程做好项目申报服务指导工作。
三、关于“完善保障机制,促进长效发展”。昌吉州产教融合已形成高位统筹、政策支撑、多元协同、资金保障的制度保障体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跨部门领导小组与实体化理事会,2020年印发《昌吉州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2023年印发《昌吉州关于支持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健全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体系。2023年3月,新疆工程学院和准东管委会合作共建准东现代产业学院,就业率达96%以上,获批国家示范职教集团培育单位2个。目前,昌吉州正积极推进融创港建设,打造集昌吉学院、昌吉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轻工学院、新疆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院校新校区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创新高地。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校用于支持州内院校建设,安排1亿元/校支持州外院校建设。同时,已累计投入17.6亿元,用于水、电、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修订《昌吉州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2026年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设立区域协同创新项目,支持州内创新主体联合援疆省市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等单位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破解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瓶颈,推动创新成果在昌吉州落地转化。二是依托准东厦大研究院,发挥厦大人才智力优势,精准对接,聚焦现代煤化工、低空经济、精细化工、石墨烯材料等关键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科技成果应用、产业化落地。三是完善闽昌职教联盟,支持福建省、昌吉州职业院校开展多层次交流。探索采取校校合作的方式,联合疆内外职业院校赴准东企业上门培训、送教入企、技能鉴定等,为准东企业员工提供培训、考核、取证等“一站式”服务。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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