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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锋 张震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
文 号: | 昌州国资任〔2025〕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禹锋 张震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昌吉州泽庭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桑娟等五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昌州政任免〔2024〕128号)精神,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禹锋同志任昌吉州泽庭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起计算;
张震同志任昌吉州泽庭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起计算。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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