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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州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2:27: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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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11-04
文  号: 昌州国资党发〔2024〕2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州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措施(试行)》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州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主动适应不同企业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特点,分层分类、精准指导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不断助力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

二、分类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职责定位和工作机制

(一)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1.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应隶属于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国有股东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3.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不设董事会应担任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派出的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党组织书记可以由派出的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如单独配备的,党组织书记应兼任董事,未设董事会的应兼任经理层副职。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

4.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权责清单,厘清党组织、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入董事会或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5.党的工作机构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设立。设立党委的,可根据实际设立党建、宣传、纪检等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党支部党总支的,应当明确党建、宣传、纪检专兼职岗位

(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6.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未超过 50%,但为单一大股东,并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为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作用发挥参照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执行。

7.参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分类开展党建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注重协调多元化投资主体利益关系,充分尊重各股东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资本话语权,加强与非国有股东方沟通,明确党建工作基本要求。

8.加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进力度,国有股东应优先选派党员担任董事和经理层成员,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不设董事会应担任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的,党组织书记可以由派出的党员总经理担任,总经理是非党员或由其他股东派出以及市场化选聘的,党组织书记可单独配备但应兼任董事,未设董事会的应兼任经理层副职。其他股东派出或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含职业经理人是党员且符合条件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9.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组织在研究重大事项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各股东派出的党员董事列席党委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形成共识,推动党组织意图在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中得以实现。

10.党的工作机构应结合企业规模、管理幅度、业务特点等实际设置。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党建、宣传、纪检等党的工作机构,也可结合实际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党建、宣传、纪检岗位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三)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11.国有资本持股比例未超过50%,不控股且不具实际控制力的企业为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按照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党建工作,企业党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2.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体系参照非公有制企业落实,鼓励在公司章程中对党建工作保障作出规定。国有股东党组织要积极推动结合实际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专兼职人员。

13.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参照非公有制企业推动党建融入公司治理,鼓励国有股东派出的董事、监事或经理层成员兼任党内职务,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4.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培养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入党,同步做好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6.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以服务保障生产经营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7.推动党建联建共建,构建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之间、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之间“组织互建、党员互动、资源互享、发展互促”的党建共建格局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共建联建关系,采取加强指导、派驻人员、交叉培训、经验分享、资源共享等方式,推动党员联训、活动联办、制度联建、阵地联创、业务联动,不断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融入生产经营水平。

、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8.把牢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落实党的建设“四同步”“四对接”,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把拥护党的领导、支持党的建设作为选择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对象的重要标准,注重非国有资本方对国有企业的价值认同,做到充分信任、相互理解、有效沟通、共担责任。

19.国有股东党组织要加强对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之纳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推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合理设置党建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抓党建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20.加强组织保障,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一般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列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国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参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办法予以支持解决。对于职工工资总额较高且党员人数较少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合理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在保障党建工作开展的同时尽量减轻企业管理费用负担。

21.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聚起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实现党群共建互促,维护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