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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黄连明等三名同志为兼职外部董事的通知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
文 号: | 昌州国资任〔2024〕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聘任黄连明等三名同志为兼职外部董事的通知 |
昌吉州泽庭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黄连明、齐程、王海燕三名同志任昌吉州泽庭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聘期17个月(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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