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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
项目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5-24 | |
文 号: | 昌州国资发〔2024〕2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 项目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
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024年版)
一、禁止类
1. 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昌吉州法规和政策的投资项目。
2. 未按规定履行完成必要的决策及核准程序的投资项目。
3. 不符合经州国资委审核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4. 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5. 未明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投资项目。
6. 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7. 超过州国资委规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或金额的非主业投资项目。
8. 因并购导致突破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的投资项目或列入资产负债率重点关注企业名单、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国有企业实施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项目。
9. 预期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投资项目。
10. 向产权关系不明晰、有重大法律或财务风险的企业进行投资
二、特别监管类
1. 单个项目出资金额(包括累计金额)超过监管企业合并报表净资产10%(含10%)或10亿元以上的主业投资项目。
2. 非主业投资项目。
3. 境外投资项目。
4. 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项目
5. 收购、增资且出资额超过1亿元的股权投资项目,监管企业向主业范围内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不包手连续三年亏损或资不抵债企业)及上述企业之间收购、增资、债转股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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