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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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勇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刘勇等三名同志任职的请示》已收悉,州国资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刘勇等三名同志进行了组织考察,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并报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刘勇同志任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尚晓罡同志任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莉同志任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通知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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