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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7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6-08 12:38:46 来源: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李永成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议的提案》(经济建设类78号)已收悉。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结合我州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职能履行及与第三方拍卖机构合作的相关情况

经全面调研论证,目前我州暂未具备与第三方拍卖机构合作的条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交易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无明确的收费依据,增加交易主体负担。目前,国家、自治区层面尚未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第三方拍卖机构合作的统一收费标准,若引入第三方拍卖机构,双方在服务收费、平台使用收费等方面缺乏明确依据,易出现重复收费,既不利于交易成本的控制,也会造成交易主体交易成本增加,不利于优化营行商环境。

二是资产转让方委托交易方式均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主要采用线上网络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若第三方拍卖机构使用我方交易平台开展业务,需严格遵循平台统一的网络竞价规则,而传统拍卖的核心价值在于线下现场竞价的公开性、互动性和即时性,而网络竞价模式会弱化传统拍卖的固有优势,失去传统拍卖的核心意义,难以达到引入拍卖机构、丰富竞争性交易方式的预期效果。

三是拍卖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作配套机制尚未完善。去年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分业务与自治区拍卖协会开展合作,区中心2026年年初全面上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业务采取线上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取代线下拍卖方式,正处于交易模式的转型阶段,与第三方机构如何开展合作尚未明确。

二、关于国有产权、土地及矿业权项目电子化交易情况

优化、完善矿业权、产权交易业务电子化流程,打通矿业权与国有产权交易“最后一公里”,集成交易见证(鉴证书、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缴费发票(收据)线上签章、流转,实现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交易。国有建设用地尚未全流程进场交易,目前只实现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公告(公示)在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三、关于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纵向互联互通情况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2020年升级改造以来,已纵向与新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交易数据互联共享。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当前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核心职能,聚焦交易组织、平台服务、流程规范等核心职责,严格区分监管与服务边界,坚决杜绝平台越位、缺位行为,避免取代拍卖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相关法定服务职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加强调研论证,完善配套政策。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区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第三方拍卖机构合作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州实际,积极主动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持联系,随时了解上级部门对推动此项工作创新的合作模式,为后续与第三方拍卖机构合作奠定政策基础。

(三)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沟通对接。持续加强与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及市场主体的沟通对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加强对交易全过程的见证管理,重点规范交易行为、服务流程和收费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各类交易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谢谢您对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交易工作建言献策,共同为自治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复。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邢涛                  电话:1399955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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