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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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调整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的通知 |
因人事变动,经州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社有企业选派的出资人代表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向昌吉州三鲜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选派的出资人代表
史文波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一级主任科员(继续保留)
华 敏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朱银波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三级主任科员
吴 瑾 州供销社财统科科长
二、向昌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选派的出资人代表
吴锡瑞 州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俞瑞娉 州供销社监事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三、向新疆天山羽人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选派的出资人代表
史文波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一级主任科员(继续保留)
吴锡瑞 州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朱银波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三级主任科员
四、向新疆昌供农品有限责任公司选派的出资人代表
阿力木·伊敏 州供销社四级调研员
华 敏 州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董 超 州供销社财统科四级主任科员
请各社有企业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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