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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30 20:27:16 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教科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9号7楼,邮编831100,电话:0994-2517737)。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具体措施。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总体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督促相关科室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涉及公开的信息,均要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安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相关行业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缴交职工的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年初分管领导牵头研究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报送公开及时、登记准确、严格审批,无泄密事件发生。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和业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全面、客观的反映我州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取得的成果,特别是近期在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放管服”提高服务水平以及资金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认真做好解答和互动交流工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原则,以西部庭州网政务公开平台为重点,及时将文件法规、业务流程、执行法规条例、为民服务措施等发布到平台上。针对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信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先后公开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贷款管理办法、20201-12月缴存、使用情况、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等。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业务公开13条、文件3条、执行法规条例3条,通过昌吉日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披露各类信息共70多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八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80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情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倌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掌握还不够全面,公开事项重点不突出;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使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中心子网站发布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

新的一年,州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抓好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大监督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