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 丰富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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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9-11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 丰富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的措施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一步丰富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切实满足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居住水平,结合昌吉州实际,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一、提高毛坯房贷款额度,减轻购房职工资金压力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毛坯房)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
二、开通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持续释放安居保障红利
缴存人家庭在昌吉州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不动产权之日起5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装修费用。提取标准按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执行,提取总额按所购住房实际建筑面积核算。
三、增设购买地下室提取,更好满足配套住房使用需求
缴存人家庭在昌吉州域内购买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地下室,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地下室费用。提取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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