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病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州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07 |
| 文 号: | 昌州医保发〔2023〕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病种的通知 | ||
各县(市)医保局、州医保经办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现就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病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享受按照鉴定结果确定,不限定享受慢性病待遇的病种数量。
二、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实行限额管理,限额补助额度3000元/年(鉴定标准见附件)。
三、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参保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应享尽享。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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