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金融业对经济支持成效显著。2016年金融业预计实现增加值37.9亿元,同比增长16.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2%,较2012年提高2.4个百分点,总量增加了近一倍。昌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583亿元,较2012年增长53.1%,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较2012年增长1.6倍和1.9倍,存贷款总量分别位居全疆第4位、第2位,2016年实现保费收入39.6亿元,比2012年增加16.9亿元,年均增长11.8%。本文通过对昌吉州金融业现状进行分析,借鉴重庆金融业发展经验,深入研究和总结重庆的金融发展经验,从中汲取促进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经验,对昌吉州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昌吉州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银行存贷款余额均实现高速增长
2016年末,存款余额1246.1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提高了12.83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疆(9.5%)和全国(11%)平均水平。贷款余额1033.1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提高了5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疆(11.6%)和全国(13.5%)平均水平。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加10.8%,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加20.1%;存贷比82.91%,比2015年末低了3.6个百分点,存贷比高于全疆平均水平(77.6%)和全国平均水平(70.8%)。不良贷款率为2.01%,比去年末上升0.45个百分点,全国不良贷款率为1.74%,我州不良贷款率略高于全国水平。
(二)社会融资总规模快速增长
2016年社会融资总规模为156.7亿元,其中:新三板股权增发融资2.5亿,专项基金82.1亿,银行贷款余额增加135.3亿元,委托贷款5.4亿元,融资租赁0.4亿;中期票据减少12.9亿,短期融资劵减少33亿,银行承兑汇票减少23.1亿元。社会融资总规模较上年多增43.4亿元,同比增长38.3%。
(三)保险业发展总体呈上升趋势
保费收入共计39.4亿元,同比增长17.2%,增速提高了6.2个百分点;赔付支出共计11亿元,比上年增加0.5亿元,同比增加4.9%,增速降低了7.9个百分点。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实现高速增长,达到22.9亿元,同比增长30.4%,高于全疆平均水平(27.6%),在全疆16个市、地州中位列第2(乌鲁木齐市第1,人身保险收入83.3亿元);财产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6.5亿元,同比增长2.8%,低于全疆平均水平(7.3%),保费收入位列全疆第2(乌鲁木齐市第1,财产保险收入39.7亿元)。
(四)证券业业务单一发展缓慢
2016年有4家证券公司在我州新设了营业部,目前我州共有证券营业部10家。截止12月末,10家证券营业部累计资金账户共计117190户,新增资金账户6272户,同比增长5.7%。其中个人投资者资金账户数为117045户,占总户数的99.9%,新增资金账户数6259,同比增长5.7%;机构投资者户数138户,占总户数的0.1%,新增6户,同比增长4.6%;10家营业部客户总资产为153.6亿元,2016年资金净流入34.9亿元。从交易情况来看,我州全年证券市场交易量为578.1亿元,其中股票交易量为574.7亿元,占交易总量的99.4%,债券和其他证券交易量仅占全年交易量的0.1%。
(五)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出现萎缩
我州36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26.9亿元,同比增长0.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0.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106笔,14.1亿元,同比减少33.8%;收回1327笔,13.2亿元,同比减少23%。
二、重庆促进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举措
多年来,重庆市政府强化金融管理部门职权,重视金融专业人才的配备和培育,组织金、企牵手活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大力引进并支持金融机构发展。
(一)结合本地优势展开金融创新
重庆市根据实际情况,发挥自身比较优势,走差异化的竞争路线,是重庆金融业快速发展的精髓所在。如结合自身优势,建设内陆结算型金融中心。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离岸结算和电子商务国际结算;错位竞争,打造非银行金融机构高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担保、信托、金融租赁、私募基金、风投基金等机构,根据重庆大型国有企业多、汽车产业发达、消费能力旺盛的特点,积极向监管机构争取牌照,踊跃试点、发展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
(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形成合力
2003年,重庆政府组建八大投资集团,承担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任。通过十年的市场化改革,这些政府控制的投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资本运作,纷纷介入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领域。由于管理和运作有方,不仅连年盈利、实力不断壮大,而且还承担了部分政府的公共职能,使重庆的金融发展形成了“市场与政府主导相结合”的特色。
1、由政府主导构建地方金融体系。让政府平台中的多家国有集团先后介入金融领域。参股、控股了重庆的8家地方金融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金融体系。地方金融资源的整合,既有利于化分散为集中,向中央争取金融政策支持,也有利于形成合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2、承担本地城乡统筹发展责任。2009年,重庆国资委借助政府平台,利用信用担保融资50亿元给经济较为落后的“两翼”地区兴建工业园区,大大提升了“两翼”区县招商引资的能力。2010年,启动第二批5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再次兴建30平方公里工业园区,有力促进了“两翼”地区工业经济的发展。目前,渝东南、渝东北经济增速已连续三年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2004年开始,重庆国企拿出60亿元资本金成立了8个担保公司。按照银监部门的规定,60亿元资本金就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约500亿元融资担保。因此,重庆的国有企业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而且为民营企业的融资和民营经济每年超过20%的快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大力扶持地方核心金融资源
近年来,重庆政府大力培植地方核心金融资源。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重庆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速度、质量和活力均在西部处于领先位置。日益壮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了良性“反哺”,并在服务重庆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1、推动金融企业改革重组。重庆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成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商业银行成功重组为重庆三峡银行。
2、实施资源倾斜政策。为支持地方法人机构的发展,重庆政府将全市公职人员的津贴、补贴归口重庆银行代发。
3、支持本地金融机构跨区发展。在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目前重庆地方金融机构已在市外开设银行分行3家、村镇银行2家、证券营业部19家、期货营业部24家、省级保险分公司15家、保险分支机构90余家。
4、大力扶持本地金融机构上市。西南证券成为西部首家A股上市的大型综合类券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全国首家境外上市的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不仅成为近三年来第一家在港交所上市的中资银行,也是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城商行。
三、促进昌吉州金融业有利因素
(一)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2010年以来,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乌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纷纷入驻昌吉,小额信贷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建立,新疆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的建立为昌吉州金融再添新生力量。几年来,初步形成了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信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多种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金融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22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4家,区域性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6家,村镇银行3家,资金互助社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10家;保险机构24家;小额贷款公司3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0家。在昌吉市CBD商务区建设昌吉区域金融中心,目前已有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投资、典当各类金融服务业单位30余家签定入驻意向书,通过优化环境,打造金融聚集效应。
(二)金融总量增加,支撑保障作用明显
2016年,昌吉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各种形式为政府类投资项目落实资金430.4亿元。落实PPP融资计划29个项目、140亿元。设立产业引导基金5只,总规模82.1亿元。在涉及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第一支撑”成效明显。一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发展。截止2016年末,金融机构投向工业企业贷款余额为326.2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了1.8倍。昌吉地区涉农贷款余额732.1亿元,比2012年增长72%。金融机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339.7亿元,比2012年增长74.3%,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余额为50.5亿元,五年享受贴息7.4亿元,位列全疆1位,促进了昌吉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
(三)资本市场稳步开拓,多元融资渠道拓宽
“十二五”以来,昌吉州通过建立百家企业上市辅导扶持库、新疆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证、企业股改和上市奖励、债券融资、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十二五”末,昌吉州新增上市公司2家,总数达到4家,累计融资90.58亿元,比“十一五”增加25.72亿元,增长39.63%,至今已有8家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其中2家企业股权增发实现融资2.5亿元;债券市场方面,“十二五”末,昌吉州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191.6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0倍多,位居全疆各地州首位。2015年成立了昌吉州首家由行业协会成员发起的股权投资公司,为行业协会成员提供股权融资服务。
(四)加大重组改革力度,推动组建“五大投资集团”
2016年,昌吉州政府积极推动组建“五大投资集团”,以此提升昌吉州投融资平台功能、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进转型升级、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1、明确发展方向和定位,搭建融资平台
昌吉州以“归并集中、做优做大、理顺体制、统筹兼顾”为原则,加大对全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力度,率先将自治州功能目标相同、业务范围相近的州属国有企业,及二级子分公司进行归类合并,拟新组建成立“五大国有集团公司”,找准“五大投资集团”的发展方向和定位,进行投资布局。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导向,增强融资能力,组建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二是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提升能源开发利用水平,组建州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三是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组建州农业投资集团公司;四是整合旅游资源,打响旅游品牌,组建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公司;五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各种功能,组建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2、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规范集团运营
一是整体谋划,高效推进。为进一步整合集约国有资源,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自治州经济发展中的控制力、带动力、影响力,加快“五大集团”组建进度,在2016年第七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州国资委《关于加快组建昌吉州国有资产、能源投资、农业投资、城市建设投资、文化旅游投资五大公司的请示》。
二是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以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农业国家科技园等为基础,结合自治州实际,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要求分步实施。国投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领取营业执照正式变更设立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州交通建设、农业投资、文化旅游、庭州能源公司已落实机构设置和部分人员招聘等工作,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工作陆续开展。基本完成从州国投集团平台无偿划转股权注入州四大投资集团的工作,截止4月15日,已划转注入四大集团资产226.3亿元,占应划转资产的97%,四大投资集团组建条件基本成熟,4月底前可完成工商设立工作。
三是创新机制,畅通渠道。州国资委积极配合州党委组织部,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畅通国有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为五大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考察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指导、帮助和督促平台公司规范运营管理。昌吉市、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和昌吉高新区等对照州五大投资集团职能定位,准确承接、与州融资平台积极对接配合,加快了项目推进工作,平台结构不断优化。
四、借鉴重庆经验,昌吉州金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金融机构在全州金融资源中占比较小,制约了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重庆市在构建地方金融体系过程中,由政府主导。既有利于化分散为集中,向中央争取金融政策支持,也有利于形成合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从我州发展情况来看,金融组织体系中银行业占主导地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期货、信托、基金公司、股权投资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体量小,占有的资源总量相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来讲比重还很小,整体实力不强。尚未形成金融产业聚焦发展的局面,影响了自治州金融业发展进程。地方金融业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软肋”,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金融人才相对匮乏
昌吉州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发展程度较低,与金融发达的地区相比差距甚大,难以在融资、资产评估、信用调查、债权维护等方面提供全面、高效、配套的专业服务。对金融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储备不足,尤其是高端金融人才相对匮乏,不能适应昌吉州金融业持续发展及创业创新的需求。
(三)金融机构区域分布不平衡
昌吉州金融机构区域分布不平衡,金融对欠发达县域及小微企业的服务较为薄弱。如木垒县目前仅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四家金融机构及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无法满足县域内中小企业贷款问题。
五、昌吉州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昌吉州金融业发展,强化昌吉州金融发展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借鉴重庆市金融业发展先进经验,以虚促实、实虚并进,共同推动昌吉州跨越发展,特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加快推进昌吉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金融中心是金融产业集聚的载体,是提升地区金融竞争力的重要力量。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能通过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地区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效率,促进区域贸易、投资的增长和产业集聚、经济扩张,最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为推进昌吉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首先应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借助昌吉市CBD商务区建设昌吉区域金融中心的契机,争取商业银行进驻昌吉,加快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并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入昌落户。其次应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各类要素市场的价格发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成本降低和金融结算服务等功能。
(二)大力培植地方核心金融资源
通过重庆发展金融业的经验,我们了解到,在地方政府的培植和支持下,重庆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履行自身企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十分积极。例如,重庆银行在扶持微型、小型企业方面获得了重大突破;重庆农商行上市后实力不断壮大,目前的资产规模、存款和贷款均位居重庆首位,为重庆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市场经济中金融资本具有“逐利”的天性,但在盲目追逐利润的同时,往往容易导致资源的错配。为了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所掌握的地方核心金融资源,发挥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能动作用,其主要抓手就是大力培育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从2000年开始,昌吉州先后成立了昌吉国民村镇银行,组建了昌吉市榆树沟镇民心农村资金互助社。相关部门应给予此类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大力推进本地金融机构发展,使本地金融机构成为昌吉州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中坚力量,以更好地发挥地方核心金融资源对本地经济的“反哺作用”,更好地支持昌吉州跨越发展。
(三)鼓励金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题,一方面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小企业贷款“户数多、金额少,风险高、信用低,成本高、效益低”的特点,建立一套与其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经营管理机制,尽量简化手续,采取灵活的抵押和担保条件,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业,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采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种所有制类型的担保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设立的商业性或互助性的信用担保组织。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控制、化解与转移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引导。
(四)大力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人才是金融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提高金融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是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金融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提高金融人才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大力培养实践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的技能型金融人才。拓宽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抓住机遇,大力引进疆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及智力。完善地方金融机构薪酬制度和奖励制度,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建立平等、公开、竞争的金融人才价格机制。对金融机构连续聘用2年以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予以相应的奖励。
(五)吸取重庆经验,完善“五大投资集团”运行机制
重庆市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化运作,使“八大投资集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重庆“八大投资集团”的成功实践,为昌吉州组建“五大投资集团”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是明确投融资主体。实现政府与公司分离,各投资公司间分离。政府充分下放权力,让城投公司独立承担投融资任务,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明确了城投公司的投融资主体地位。政府牢牢把握城投公司的“航向”,避免城投公司过分融资、投资使负债率过高,防止出现公司破产的局面。城投公司能够按照市场的方式运作,减少对政府财政的依赖。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资金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资金来源的多样性检验着城投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投资、融资、资本运营”职能和“龙头引领、资源整合、资本放大、品质提升”作用,不断扩大投资方向、畅通投资渠道。
昌吉州统计局综合科 王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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