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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第三产业发展分析研究与对策
发布日期: 2017-09-12 12:01:38 来源:统计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当前,在国际经济前景不乐观、外需减弱的大环境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已成为重要课题之一。多种迹象表明,随着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步伐的加快,今后第三产业发展将节节加速,对推动经济增长、吸纳就业、调整结构、扩大需求和提升产业竞争力都将起到关键性作用。当务之急是要继续创造有利环境,支持第三产业持续加快发展。

一、自治州第三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昌吉州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机遇,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放开市场,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规模迅速扩大、带动力明显提升,为全州经济稳步向前注入了一针“强心剂”。截至2016年,全州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50.7亿元,占GDP的31.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81亿元,占全部投资的43.7%;实现税收53.73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4.7%;吸纳就业29.61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40.4%,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全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三成,就业人员占全州的四成,固定资产投资、税收贡献接近“半壁江山”)。2017年上半年,我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3.4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54.9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超出全州GDP增速2个百分点,超出全疆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1.6个百分点,在全疆十四个地州中排名第三。

从三产内部行业结构看,在综合分析各个行业发展趋势的基

础上,有六大优势产业贡献突出,即商贸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商贸业:2016年昌吉州商贸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83.4亿元,近三年(2014—2016)年均增长12.1%,占GDP的比重达7.5%,占三产比重达23.8%。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州商贸业法人企业917家,占第三产业法人企业的33.3%,占全部法人企业的18.7%。社会消费品零售平稳增长,2016年全年保持了8.4%的增长,总量排全疆第二(第一位是乌鲁木齐),近三年年均增长12.1%。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作用明显,零售业态走向多样化,其中友好、华洋、汇嘉时代对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为12.8%,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1个百分点,快递业务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两成,引领作用明显。

——现代物流业:2016年昌吉州物流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增加值达到39.8亿元,年均增长8.1%,占GDP 的比重为3.6%,占三产比重11.4%。全州物流产业法人企业436家,占第三产业法人企业的15.8%,占全部法人企业的8.9%。其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物流企业中中疆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新合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行业拉动较大。截至2017年7月,我州客货运周转量156.4万吨公里,占全疆客货运周转量的21.5%,同比增长18.3%,增速高于全疆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能力不断提升,截止7月底,完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 101.1亿元,同比增长2.5倍,占全社会投资比重为9.4%,占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为15.9%。

——金融业:2016年昌吉州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活动)增加值达到37.9亿元,年均增长10.8%,占GDP 的比重达到3.4%,占三产比重10.8%。我州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2家,保险机构24家,证券公司5家主体、10个营业部,融资担保公司10家,小额贷款公司36家,典当行24家。从近三年的数据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存贷比持续保持在80%以上,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撑作用凸显。新组建成立的“五大国有集团公司”,对提升我州投融资平台功能、打造行业龙头企业、推进转型升级、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房地产业:2016年昌吉州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实现增加值37.75亿元,年均增长5.1%,占GDP的比重为3.4%,占三产比重10.8%。房地产业法人企业380家,占第三产业法人企业的13.8%,占全部法人企业的7.7%。自2006年以来昌吉州房地产业经历了快速发展和平稳增长两个阶段,2015年我州房地产业增速为-1.5%,首次降为负数,但2016年在各种房产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暖,同比增长3.2%。房地产在服务业中的优势地位仍然没有变。

——旅游产业:面对持续下行的经济形势,我州旅游业发展从单一的产业发展向开放的“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转变。2016年,全州接待游客人数1800万人次,同比增长6%,其中接待过夜游客人数316万人,同比增长5.3%;实现旅游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3.8%。截至2016年末,全州共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38家,星级饭店27家,星级农家乐146家,旅行社14家。旅游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在发展质量和服务层次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文化产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州文化产业单位达到279家,其中企业209家,行政事业及非法人单位70家,文化产业个体户达到982家。2016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8.3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0.7%。近3年来,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不断增大,占GDP的比重稳步上升。

二、自治州第三产业发展特点

(一)从各项经济指标上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突出。2016年,全州三次产业比重为20:48.6:31.4,实现了三次产业结构由“二一三”向“二三一”的转变。第三产业对全州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2.2%,比2014年提高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提升和增速居前的历史性变化,表明我州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投入型发展经济逐步进入到效率推动型发展经济阶段。

昌吉州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

三次产业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发达国家

第一产业

21.9

20.4

20.0

< 5

第二产业

48.9

48.6

48.6

<30

第三产业

29.2

31.0

31.4

>65

产业结构

二、三、一

二、三、一

二、三、一

三、二、一

吸纳就业人数逐年增多。 2016年,昌吉州全社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为29.61万人,分别比2014年和2015年增长31.6%和21.8%,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40.4%,分别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数1.3和17.6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人数的主要产业。 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统计数据来看,文化体育娱乐业的从业人员比上年增长5.4%,房地产业增长4.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服务业增长9.5%。

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上升。2016年我州第三产业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拉动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681.0亿元,同比增长58.4%,增速比2015年提高35.3个百分点,比2014年提高19.5个百分点。2017年以来,第三产业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7月底,全州第三产业完成投资635.6亿元,已达到上年全年的93%。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为42.7%,同比增长72.2%,投资拉动率为30.9%。

昌吉州三次产业投资比重 %

年  份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投资比重

1.6:70.6:27.8

1.1:68.2:30.7

3.0:53.3:43.7

 

税收贡献突出。从近三年第三产业税收情况看,2014年三产税收47.4亿,占全部税收的45.2%。2015年54.4亿,占全部税收50.4%。2016年53.73亿,占全部税收44.7%,占据近“半壁江山”。其中,2016年三产税收中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18.4%,金融业增长27.7%,房地产业增长17.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21.2%,成为拉动三产税收的主要力量。

(二)从三产自身上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战略地位明显提升。州、县两级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发展,将其作为调结构、惠民生、转方式的战略支柱产业全力打造。服务业已经成为经济新常态的新增长点,是我州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旅游、文化、餐饮、金融、房地产等产业已成为全州消费增长格局的重要支撑。

内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5大类行业中,传统服务业占比逐渐下降,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娱乐等新兴服务业所占比重逐步上升,逐渐形成了以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住宿餐饮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信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新业态不断兴起。

2014年—2016年第三产业内部行业比重%

服务业

        2014

                 2015

                 2016

   第三产业

100.0

100.0

10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2.7

2.5

2.5

   批发和零售业

17.4

16.8

16.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8

12.2

11.4

   住宿和餐饮业

6.9

6.7

6.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

2.6

2.7

   金融业

10.1

10.0

10.8

   房地产业

13.3

11.4

1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1.4

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

1.8

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

2.0

2.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

2.9

3.0

   教育

7.4

9.0

8.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

4.2

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

0.8

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3

15.7

15.6

所有制结构不断改善。从事服务业的个体私营企业由1.3万户增加到2万户,占全部个体私营企业总数 85%,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并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餐饮、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社会服务等一些主要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投资领域放开放活。投资渠道、方式、领域不断放开,一批大型企业转型升级,快速进军旅游、文化、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领域。印象西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中华碧玉园、中疆物流园等项目加快推进,服务业项目的产业化、集团化趋势十分明显。

产业聚集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业已经出现产业互动、主动承接趋势,逐步由传统单一的发展模式向产业融合、产业聚集的方向迈进。目前,各县市均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区,形成了一个集旅游、文化、商贸、餐饮、招商引资等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文化节庆活动。

新业态不断涌现。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深刻改变第三产业的模式和结构,电子商务、健康养老、休闲养生、中介服务、会展服务等行业加速兴起。这些可喜的变化为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第三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州三次产业结构低于全疆和全国。与全疆水平比,2016年,我州三产比重低于全疆9.6个百分点,全疆三次产业结构优于我州,且全疆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一产、二产比重下降,三产比重提高的趋势。与全国水平比,我州三产比重低于全国16.8个百分点,远低于全国水平,说明我州三产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大力发展。

2016年全州与全疆、全国三次产业结构比重%

三次产业

全州

全疆

全国

发达国家

第一产业

20.0

16.6

9.2

< 5

第二产业

48.6

42.4

42.6

<30

第三产业

31.4

41.0

48.2

>65

产业结构

二、三、一

二、三、一

三、二、一

三、二、一

(二)现代服务业初级化特征明显。昌吉州服务业的主体仍然是传统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合计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9.1%。知识密集型、科技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竞争力较弱,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虽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基础差,规模小,占比仍然偏低,例如金融业只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0.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只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2%。另外,三产涉及行业多,占到国民经济20个行业门类中的14个,在我州2751家三产法人企业中,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企业只有373家,占13.6%。其中,限上商业法人104家,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9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76家。三产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创新能力弱,初级化特征明显。

(三)现代物流业发展相对滞后。昌吉州物流产业的信息化水平总体偏低, 绝大部分物流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落后, 服务网络和信息系统不健全, 使用专业物流管理软件的物流企业寥寥无几, 尚未有效地整合物流信息。特别是商业物流项目招商难。自我州开展服务业攻坚年以来,各县市商业综合体、美食城、物流园等一批商业地产项目快速落成,但项目落成后的招商难的问题开始凸显,很多商业项目招租率不高,商户入住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商铺闲置。

(四)地方金融机构在全州金融资源中占比较小,制约了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从我州发展情况来看,金融组织体系中银行业占主导地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期货、信托、基金公司、股权投资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缓慢、体量小,占有的资源总量相对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金融机构来讲比重还很小,整体实力不强。地方金融业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软肋”,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金融机构区域分布不平衡,对欠发达县域及小微企业的服务较为薄弱。如木垒县目前仅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四家金融机构及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无法满足县域内中小企业贷款问题。

(五)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缺少大型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主要以网吧为主,全部文化企业中资产超千万元的企业只有6家(金版印务、江北纸业、杜氏旅游等)。文化产业的发展缺少核心企业的有力带动,特别是作为核心部分的文化服务领域,骨干龙头企业少,规模小,大型文化企业的辐射和主导作用不显著。

(六)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服务业发展任重道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昌吉州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已达12.8%,预计到2020年末达到19.7%。我州“空巢老人”(单身老人家庭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为4.5万人,2.7万户,占有老人家庭的46.4%,比2000年提高27.9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老年人口负担系数)11.83,比10年前提高5.36个百分点。

(七)“三新”经济发展缓慢。目前全州拥有“四众”平台企业9家,基本处于在建或初始状态,多数企业都是利用外地的四众平台进行工作;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及城市综合体等新产业规模都较小,其中“新疆西域财富”公司是全州唯一一家登记注册的P2P网络借贷机构,特别是成本小、营业收入和发展规模很快的共享经济在昌吉州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四、昌吉州第三产业发展潜力

目前,昌吉州第三产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外部政策机遇和内在动力支撑。

(一)在外部政策机遇上:

一是面临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当前,昌吉州第三产业发展有着许多机遇和优势,包括国家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带来的政策机遇,昌吉州拥有的工业优势、区位优势、人文资源优势、品牌优势等,可以说第三产业发展大有可为,也必须有所作为。

二是拥有自治区的定位优势。自治区已明确要求昌吉州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主动转变发展方式,寻求新的动力生成,着力打造经济发展“升级版”。2016年自治区又赋予了昌吉州“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实现“六个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对此,昌吉州对应制定了“争当稳定排头兵、争做发展先行者”实施纲要、第三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等,明确了第三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是大开发大建设的项目支撑优势。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疆稳定常态化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原定五年的投资计划要在三年内全部完成,每年完成1.5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16年要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昌吉州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2352亿元,大项目建设势必拉动第三产业发展。

(二)在内在动力上:

一是昌吉州经济总量较大、增速快。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是总量与结构相互作用的结果。只有当经济总量达一定的程度,结构调整才有基础;经济结构的调整总是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开始逐步向高层次经济发展阶段推进。通常总量增长越迅速结构变动率越高。近年来我州经济总量迅速增大,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2015年,昌吉州地区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就双双过千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百亿元,多项经济指标居于全疆前列,经济总量由全疆第4位跃升至第2位。

二是农牧民收入水平较高。昌吉州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分别达到27924元、16439元,年均增加2512元、1255元。收入的增长势必带动消费的增长,势必推动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品质化和高端化。

三是处于产业升级的重要阶段。根据国际通用的产业升级理论,人均GDP1000-10000美元时期,属于投资驱动型阶段;人均GDP 10000-30000美元时期,属于创新驱动型阶段。2015年我州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达到11601美元)。“人均一万美元”主要意味着三个方面:第一,意味着昌吉州整体发展水平已经接近世界中等发达经济体的水平,“按照世界银行2010年的分类标准,昌吉的人均GDP水平大致相当于中等收入国家的上限水平”。第二,意味着昌吉已经迈过了现代化建设当中的一个重要门槛,必须把发展方式转变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在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当中,必须要向创新发展转型,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势必带动三产加快发展。第三,为民生的改善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也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

四是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化水平与第三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结果和要求,它们互相促进、互为因果。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会有近200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生活、就学、就业,由此拉动消费增长约1.6个百分点,带动就业增长约2.4个百分点。目前,昌吉州的城镇化率达到58%,按照“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5%以上,接近或达到全国城镇化平均水平。同时,昌吉市也将建设成为6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和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城市,势必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五、有关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确保科学发展。《自治州第三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中,重点规划了十大行业,紧密结合全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围绕各县市产业发展定位,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将服务业优势产业打造成昌吉州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二)坚持供给侧改革,形成有效投资。从近年昌吉州第三产业投资构成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交通运输和邮电等传统产业投资占第三产业投资的比重接近70%。但是其他新兴服务行业投资所占比重相对较低,这也造成了昌吉州新兴服务行业规模偏小,发展缓慢的状况。今后,在投资领域和投资强度上,要做到有增有减有调整。州国投、能投、农投、文旅投、城投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作用,增强投融资能力。

增的方面:要加大对新型服务业投资力度,积极挖掘优势资源,着眼于服务业新业态、新领域、新热点的有效投入,重点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

减的方面:要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稳定增长。要适度开发商业综合体项目,目前全州商业综合体分布较为集中,无论是建筑外观、内部空间布局,还是定位、功能、业态组合和引进品牌都大体一致,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定位雷同,品牌重复度高,同质化竞争严重。

调整的方面:要继续加大交通领域投资,主要建设机场、轻轨、铁路、旅游道路环线、交通综合平台等项目。

(三)坚持产业支撑,促进消费增长。三产是服务性行业,三产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消费供给和消费拉动上。

一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在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应用三个层面取得突破,提高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重点建设新疆信息产业园,打造新疆数据中心集聚区和信息产业高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批特色电商村、电商镇。围绕产业变革的新趋势,重点抓好应用大数据、工业云和智能制造等信息技术对传统企业进行转型升级。

二是加快发展旅游新业态,紧扣“打造新疆旅游第一站,休闲度假首选地”定位,加大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和旅游品牌打造,以“旅游+”为引领,打通“吃住行游购娱”“商学养闲情奇”等要素链条,开发全时体验新业态新项目,积极发展以商务会展、休闲购物、体育运动、文艺展演、房车自驾、特种探险、保健养生、节庆会展和工业旅游等旅游业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支撑产业。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以产业园区、商贸中心和区位优势为依托,积极推进货运枢纽型、仓储集散型、配送中心型、电子商务型等物流园区和综合物流中心建设。各县市、园区应通过合理规划,避免重复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及物流综合中心,减少资源浪费。同时,要大力发展专业化第三方物流。

四是加快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基本形成以商业综合体为龙头、以特色商业街区为支撑、以专业市场为补充的商贸发展格局。推动商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鼓励连锁经营,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拓展连锁经营网络,优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分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

五是大力发展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康养产业,围绕新疆康养城建设,加快构建以疗养保健、健康养生、体育运动、旅游休闲、医疗服务等为重点,以绿色农业、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科技信息、商贸服务、房地产、教育卫生等产业为支撑的“绿色康养”产业。大力发展节庆会展业,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区,不断提升现有食品、碧玉、农机装备等专业特色会展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新疆大剧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展、会、节、赛、演”有机结合的“大会展”格局。加快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依托昌吉高新区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打造自治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发展航空产业,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器制造、通航飞行、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旅游观光等产业,把通用航空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坚持品牌打造,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实施标准化和品牌带动战略。引导专业市场、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物流企业、社区等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参与国家、自治区级行业等级、先进评选认定,提升第三产业整体服务质量。弘扬工匠精神,强化名牌创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强化人才支撑。同时,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际贸易、现代管理、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康养、会展服务等高层次第三产业专门人才和实用型技能人才。

    (五)坚持政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成立服务业发展局,加强对第三产业转型升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量化目标和工作任务相结合的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加大政策引导。各行业部门要制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如:财政部门要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建立自治州第三产业发展专项引导基金。国资、金融部门完善“五大投资集团”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投资、融资、资本运营”职能和“龙头引领、资源整合、资本放大、品质提升”作用,不断扩大投资方向、畅通投资渠道。商务、经信等部门要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转产或利用土地、厂房、设备等资源“退二进三”,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发改、国土、城建等部门要规范行业收费,落实第三产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实行同价(特种行业除外)。

三是创新管理服务。全面放宽第三产业投资和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第三产业各领域。建立健全第三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坚持“谁主管行业、谁负责统计”,确保应统尽统。鼓励第三产业企业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鼓励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实行交易额集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