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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4-29 16:39:37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7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利平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7号《关于加强昌吉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网络餐饮审查登记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其有实体经营门店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

三是加强配送过程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要求配送容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针对需要保温的食品),且易于清洁消毒。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级标准,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四是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核查。坚决杜绝无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外卖配送工作。

五是加强审查登记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其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加强配送过程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

六是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网红食品、无堂食外卖食品的抽检批次,发现问题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七是建立网络餐饮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网络餐饮服务入网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奖励,以此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力量治理餐饮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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