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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治建设类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5-17 19:09:1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治建设类12号提案的答复函


骆虎委员:

您提出的政治建设类12号《关于解决越来越多职业索赔现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面对日益增长的职业索赔投诉,昌吉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积极应对职业索赔人的各种赔偿查处诉求,按照“严格执法、打击非法、不支持恶意索赔”的原则,对职业索赔人反映的确实存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商户,坚决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罚;对以调包、夹带、投放异物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惩罚性赔偿,或者在没有实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借用他人购物凭证、订单截图,以向监管部门举报为手段威胁经营者赔偿等方式,索要财物、故意栽赃陷害经营者、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我局已与公安部门达成共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职业索赔人的恶意索赔诉求,我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不予支持,让职业索赔人无利可图。
鉴于目前国家并未在法律法规层面禁止职业索赔行为,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我局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积极应对、谨慎处理职业索赔投诉举报,最大限度的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一)严格审慎做好消费者反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行为,如并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以及不存在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我局将充分适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四张清单》文件规定,做到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不予处罚。若反映的问题已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或者存在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则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杜绝违法不究,有案不查。对不符合“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条件的,坚决不予奖励,压缩职业索赔人的牟利空间。
  (二)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协作,有效遏制恶意打假行为。在事实清楚、证据明确的基础上,将涉嫌恶意索赔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查证属实者依法严厉打击。指导、提醒商家在遭遇恶意索赔时,及时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从而形成打击恶意索赔的高压态势,对职业索赔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效降低职业索赔投诉举报数量。
  (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诚实守信经营。进一步加强职业索赔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相关企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开展行政约谈,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理,提醒经营者强化技术防范,避免在标识标签、广告宣传等领域出现常见易发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倡导诚信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理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杜绝出现违法行为,彻底铲除职业索赔的生存土壤,努力营造全州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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