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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解读】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20 11:54:40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关于《预案》出台背景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健全统一高效、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快速、科学、规范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危害、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昌吉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地域特点和应急处置工作需求,制定《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广泛征求吸纳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查、集体研讨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为全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标准化、规范化制度遵循。

二、关于《预案》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六)《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七)《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昌吉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八大部分,全面覆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全流程、全环节,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完善”的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具体核心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处置原则,划定全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同时增设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界定标准,细化各级别事件判定量化指标,明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的统计口径,精准适配各类食品安全突发场景处置需求。

第二部分为应急指挥体系。搭建州、县市(园区)两级应急指挥架构,明确昌吉州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架构及核心职责,指挥部由州长任指挥长,统筹重大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工作调度。细化医疗救治、危害控制、检验检测、事件调查、新闻宣传、维护稳定等10个专项工作组职能,逐一明确州党委宣传部、州公安局、州卫健委、州农业农村局等24个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同时明确各县市(园区)参照州级体系建立本级指挥机制,实现全域应急体系全覆盖。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明确各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监测职责,划定监测信息来源范围,涵盖企业上报、医疗接诊、检验检测、媒体舆情、上级通报等各类渠道。建立四级预警机制,从高到低设置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规范预警研判、建议上报、发布推送、风险管控全流程工作要求,强化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第四部分为信息报告。明确各类主体信息报告责任,细化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医疗机构等部门通报机制,确定2小时快速上报时限。严格落实“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初报要素、续报详情、终报结果”的报告原则,规范初报、续报、终报内容,明确需逐级上报的突发事件情形,同时建立月度统计上报、跨区域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对应事件分级设置四级应急响应,明确各级响应启动权限与审批流程,细化ⅲ级、ⅳ级事件属地及州级处置分工,明确重大及以上事件上级统筹、本级配合的处置模式。系统规范医学救援、危害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验检测、事件调查、舆情管控、维稳安保、善后处置等九大处置措施,明确响应级别提升、降低及终止的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实现应急处置标准化、流程化。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重点明确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要求,涵盖人员救治补偿、物资赔付、隐患清理、临时救助等工作,建立应急处置奖惩机制,对突出贡献主体予以表彰,对瞒报、迟报、漏报及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同时建立事件评估总结制度,要求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完善防控举措,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构建全方位应急保障体系,明确队伍、信息、医疗卫生、技术、物资资金、社会动员六大保障机制。要求常态化开展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搭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平台,配齐应急物资、落实专项经费,强化技术支撑和社会力量统筹,全面夯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预案动态修订条件、常态化宣教培训、定期应急演练要求,规定全州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明确预案解释部门及正式施行时间,同时要求各县市(园区)、州直各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完善本级专项预案,确保全州应急处置标准统一、上下衔接、落地落实。


政策解读责任人: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日常业务咨询:马帅(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安全协调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4-2342867  传真号码:0994-2381050 邮政编码:831100 

办公地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应急安全协调科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0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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