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05-28 10:46:3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42/2019-00016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5-28
文  号: (昌州)市监罚字〔2019〕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昌吉市沙漠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案

当事人名称昌吉市沙漠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916523010531534222

法定代表人:杨万祯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40元整;2、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8820元整。罚没款合计10560元整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