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通告(第三批)
发布日期: 2026-05-11 16:24:03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通告(第三批)


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复审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等5项昌吉州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发布。


附件:昌吉州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第三批).doc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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