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42/2020-000430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9 |
| 文 号: | 昌州市监〔2020〕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 ||
关于印发《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东分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已经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优化营商
环境十六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释放稳定红利,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
1.2020年1月起,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2.在全州全面推行自然人有限公司直接核准制。
3.营业执照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实现全区域、全类型、全流程企业无纸化电子设立登记。
4.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容缺核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注册登记事项,经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办理。
5.推行“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沿用原字号和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
6.支持企业资产重组,对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优化股权、规范法人治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实行登记注册辅导制;对已上市、进入上市辅导、列入上市计划和有上市潜力等不同企业的个性化登记需求,实行专人指导服务。
7.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和银行开户一次性办理。建立健全“政银合作”机制,使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网点办理登记注册和开户业务。
8.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推行网上简易注销。
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时限,一次申请少于50台件的受理、审查及发证由原来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超过50台件的受理、审查及发证由2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10.进一步推动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推行“告知承诺”;适用“申请人承诺制”的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零售药店、微小餐饮单位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延续、补发、注销共6项许可审批业务即时办理。
11.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内压缩至
15个工作日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及邮寄证明核发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12.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13.除特殊领域外,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4.加强登记数据分析应用,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国家经济户籍库”功能,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参谋、决策助手作用。
15.对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首查不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16.整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高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水平,做到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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