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到期说明】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按要求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5日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公示,共10个工作日。
现公示期已满,予以撤销,特此说明。
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994-2323617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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