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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04-2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视“关键少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子成员进行了理论研讨发言。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在自治州专题述法工作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同时开展了系统内述法工作。会后根据述法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局事项清单进行比对认领和梳理确认,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有事项44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着眼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昌吉州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州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是推进涉企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优化“网上办、零原件、不见面”服务模式,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公示《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缩短办事时间。四是落实“非禁即入”要求,进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行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网上报检制”“上门送检制”“报告邮寄制”等服务措施,截至目前,网上名称自主申报30178件,办理网上登记80484件,“证照分离”改革登记15931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万户。全州登记在册市场主体总数141448户,同比增长1.22%。五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健全完善“两库一单”建设。2023年,发起、接收部门联合与内部抽查任务227批次,抽查主体总量1096户,抽查结果100%公示。六是首次发布《地方标准制定规范》《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两项地方标准,公开现行有效标准194项、征集地方标准47项、审核批准立项14项;开展昌吉州地方标准复审53项,修订25项,废止10项。“昌吉厚德老年养护院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获批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新疆农之鑫农机专业合作社获批第十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考核。七是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与中特院、自治区特检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方位开展人才、项目等援助交流。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昌吉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援疆昌吉州检验服务中心落户我州,并在准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评价工作室。八是在特变电工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输变电产业“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基地”,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成立驻准东特种设备检验志愿服务站,派驻工程师、检验师等19人,向准东开发区各企业提供业务受理、现场检验、报告发放等“一条龙”服务,助推准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一是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经司法厅批复同意的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我局制定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问题咨询200余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件90余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全州3611名干部全覆盖包保辖区内1727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扎实推进全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及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应用,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1233家次、立案查处178起,罚没款349万元。在全州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912批次,位居全疆前列。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2739家次,发现风险隐患538条,查办各类药品违法违规案件153起,移交公安立案涉刑案件9起。完成药品监督抽检药品166批次、化妆品59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2批次、药品评价性抽检72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77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50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47例。三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昌吉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紧盯食品相关产品、农资产品、轻工产品、化工产品等15类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现场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烟花爆竹、农资等产品监督抽查436批次,成品油质量抽检86批次,办理成品油案件3起,罚款2.008万元。严格产品监督抽查后处理,督促29家(次)企业完成抽查不合格整改工作。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约谈和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落实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机制,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19家次,排查治理各类隐患1185项,立案39起,罚没款51.57万元。五是推行柔性执法,动态调整《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并出台《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3年全州系统免予处罚案件98件、从轻处罚129件、减轻处罚322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10件。
(五)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是根据乡镇(街道)赋权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将2项行政处罚事权下放至乡镇(街道)。二是督促县市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对赋权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讲解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实施运用,帮助乡镇(街道)执法人员提高对综合执法基础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总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严格落实区局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基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要求,法规科积极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全州系统行案卷评查工作,积极运用评查结果强化案卷质量。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托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保障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以来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8条。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一是突出差异化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茉》《关于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效能的若干意见》,对辖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降低对风险程度低的企业(a、b等级)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c、口等级)抽查比例。二是实现企业信息归集共享,成员单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州本级以下累计录入行政许可信息19072条,行政处罚信息8503条。三是强化对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在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子荣誉称号等工作时予以禁入,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账款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四是全力推讲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严重违法失信管理工作融入各类执法稽查专项行动,与行政处罚案件“同处罚、同列入”。2023年,全州列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4件,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员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步实施信用惩戒。五是强化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向好发展。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针对性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指导服务,持续压缩失信企业比例。2023年,帮助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389户次,修复严重失信企业1户,满足企业向好发展的诉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一是开展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大讲堂”法治培训,成立讲师团建立“周培训”机制,邀请区州专家及业务骨干传经送宝、以案说法,2023年累计开展38期法治培训,参学9000余人次。二是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责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37期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三是发挥援疆优势,开办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40名干部赴厦门市学习培训,选派3名站所干部赴福建省、山西省参加骨干人才研修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派12名干部赴福建省参加双向选派学习交流活动,从福建省局引进6名业务骨干来昌开展援助,选派3名年轻干部赴乡镇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繁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有499部,但目前执法人员知识储备和执法要求不匹配,特别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体系单一,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
(二)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孤岛现象”。目前各部门使用的业务系统间没有数据对接或对接不流畅,存在“数据壁垒”,制约了“一网通办”。各系统对案件信息录入、公示,内容大同小异,但又各自独立。平台之间独立运行,建设重复率高、兼容性差,出现行政执法信息“孤岛”的现象。比如一个行政处罚决定需重复录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改委信用中国系统、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个平台。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思路
昌吉州市场监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局党组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理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学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法治要素全链条发力,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2024年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1.完善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应当公开的全部执法信息。着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构建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全面评查。全面实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2.用法治给行政权力行使定规矩、划界限,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明确、运行高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及时对因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以及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等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3.持续开展“干部大讲堂”法治培训活动。建立完善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培训常态化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援疆合作成果,继续加大“走出去”学经验,“引进来”促提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各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州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营造主动学、自觉学、及时学、跟进学的良好氛围。
4.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贯彻落实《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四张清单”,推广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约谈警示、承诺整改等柔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企业因轻微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公示、失信惩戒,最大限度减轻市场主体发展成本。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工作职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通过法律宣贯、法律知识竞赛、发布执法警示、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将普法融入到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的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传播法治正能量。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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