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昌吉州2022年“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12 10:40: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昌吉州2022年“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涉嫌垄断行为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

重点聚焦民生、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大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线索的排查力度,扎实做好涉嫌垄断行为线索的摸排、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查处各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1.加强民生领域市场垄断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粮食购销等行业领域的垄断协议行为;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殡葬、专营专卖和其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垄断线索核查情况,按照反垄断授权执法权限,及时上报昌吉州市场监管局。

2.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聚焦民生和营商环境优化,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行政垄断行为。对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交易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垄断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并上报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二)着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局要适时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有关会议,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专业培训,强化内部审查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宣传工作,督促政策制定机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大政策措施抽查和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交通、住建等领域专项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开展政策措施交叉检查和网络抽查,监督做好存在问题政策措施的整改工作。

4.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审查抽查机制》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对社会反映强烈、投诉举报突出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园区)联席会议应当主动审查并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对政策制定机关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政策措施,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制发公平竞争审查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整改。加强行纪衔接,对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办反不正当竞争大案要案,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突出旅游消费、医疗美容、保健品、医药购销、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监管。围绕促进昌吉州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查处旅游消费领域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行为,促进昌吉州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重点查处医疗美容行业虚构医生资历、资质荣誉、夸大宣传医美产品和服务功效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突出对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加强对保健品市场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维护重点人群利益;加大对医药购销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净化行业生态;持续加强对教育培训领域监管,坚决打击虚构教育资质荣誉、夸大教育培训效果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新疆品质”工程保护,严厉打击冒用“新疆品质”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

6.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认真贯彻实施《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暂行规定》,重点整治网络交易活动中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农产品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等领域在网络交易中实施的仿冒混淆“刷单炒信”“流量造假”、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不断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新市监竞〔2021〕145号)要求,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相关制度,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7.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引导。加强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指导企业正确认知商业秘密范围,提高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查找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立和完善保密协议等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树立典型标杆,发挥示范效应,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8.加大商业秘密维权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竞争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明确权利边界,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和竞争优势。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前)

局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11月20日)

局要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认真研判、依法处置各类线索,迅速展开执法行动。统筹开展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对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线索,要及时上报昌吉州市场监管局进行分析研判。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11月21日-12月5日)

局要对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绩,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和工作成效亮点。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形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巩固取得的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刻理解公正监管就是公共服务,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形成执法合力。局将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的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开展县市(园区)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各要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从严监管的信号。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介,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与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同步集中开展竞争政策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培养竞争合规示范企业,引导经营者提高合规经营意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亮点,通过发布和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引导政策制定机关和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