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9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2-09 16:16:09 来源: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9号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文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9

处罚名称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5T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