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8号行政处罚公示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8号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 |
处罚决定文号 |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18号 |
处罚名称 |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等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对上述2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对苇子沟煤矿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3********5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科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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