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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文化建设类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6-03 11:53:25 来源: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王吉兵委员:

您提出的文化建设类3号《关于为促进文化润疆建立激励机制,实施文化建设项目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修订《昌吉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更新《昌吉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购买模式,建立州、县市统筹组织、联动实施工作机制,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与各族群众实际需求有效对接。二是优化“石榴籽”文化小分队服务方式,制定优质文化资源清单库,通过“菜单点选、订单配送、预约服务”方式,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优质文化“七进”等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3000场次,第一季度,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新疆曲子公益性惠民演出”及优质文化“七进”下基层活动53场次,“文润庭州 周末戏相逢”文化和旅游志愿站展演活动3场次,群众村晚1039场次;州美术馆举办新时代新庭州现实题材美术作品展等展览3场次,公教活动2场次;州图书馆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全民阅读推广活动3场次,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满足了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三是将重大文化项目落地作为产业发展硬支撑,支持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申报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刘金秀                 电话:1389961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