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依丁.阿不都拉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65号《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满足文物保护管理力量需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做好全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修缮、考古研究、活化利用等重点工作。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自治区“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坚持把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建设作为推进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文物保护工作思路,实施北庭故城遗址、唐朝墩古城遗址、石城子遗址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全州文物事业蓬勃发展,文物保护和利用、考古发掘、博物馆建设、文物安全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全方位进步。
二、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2024年2月成立自治区文物局,隶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副厅级管理机构,行使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相关职责。2021年9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制保障的通知》精神,其中明确“加强文物管理部门力量”。参照国家文物局“三定”规定,加强文物保护、考古等方面职能配备和机构设置,压实各级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责任。对文物资源富集、工作任务重的的省(区、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大县,可在文化和旅游部门加挂文物局牌子、完善机构名称、增加内设机构,确有必要的可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文物局”,支持有条件文物重点地州、县市在机构限额内推动单独组建文物局和加挂文物局牌子、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文物管理责任,健全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昌吉州文旅局将按照州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支持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等文物大县恢复组建文物局,统筹县域文物保护工作。强化全州文博干部的培训,组织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文物专题培训班,利用第八届北庭学研讨会和昌吉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培养和铸造一批文物保护专业骨干,建强全州文物保护队伍。
三、争取项目资金,夯实文物安全根基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文物保项目和资金支持,近年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文物保护项目20余项,先后实施北庭故城遗址、玛纳斯林校旧址消防和修缮工程、昌吉州境内烽燧群、康家石门子岩雕刻画、昌吉古城、北庭故城遗址西河坝防洪工程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今年,昌吉州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207万元,推进北庭故城遗址西河坝防洪工程、北庭高昌回鹘佛寺遗址壁画保护修复工程、石城子遗址保护展示、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展示项目、新疆林校原玛纳斯校址修缮工程等实施。指导吉木萨尔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批复实施的北庭故城5号6号佛塔遗址保护项目、北庭故城遗址羊马城保护修缮、北庭故城瓮城环境整治、展示利用,冯洛守捉古城遗址保护加固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争取方案早日通过专家评审。持续做好2025年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申报工作,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夯实昌吉州文物和文化遗产根基,提升文物本体寿命的延续和传承,有效保护全州文物安全。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加大文物安全宣传力度,提升保护文物安全意识。以昌吉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利用新媒体、公众号、抖音、等形式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国家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知识宣传,持续开展“流动博物馆”巡展活动,推进巡展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村)宣传,每年举办巡展活动不少于210场次,每个县市不少于30场次。通过主题活动、专题展览、流动巡展等形式,不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张修洋 电话:2707907
上一篇: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
下一篇: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