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23-10-08 13:01:03 来源: 昌吉州文博院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

   

 

一、入藏标准

藏品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入藏工作流程

1、征集部负责收集文物信息,进行初步梳理筛选,将有价值的信息提交文物征集领导小组。根据征集范围、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会同自治区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修复保护。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2、由征集人填写《文物征集登记单》,写明征集文物名称及实际发生费用,征集人、捐献或出售人分别签字,到财务部门结清费用。《文物征集登记单》由财务部门保存,征集人负责接收所征集文物。

3、征集文物时,征集人须做好相关调查和文字、图纸及影像的记录工作,注意搜集原始资料,完整记录文物的流传经过。

4、文物征集入馆后,由征集人填写《昌吉博物馆文物收入凭证》,按要求填写每件文物的编号、名称、时代、质地、数量、完残程度、捐献或出售人姓名和住址、收入日期、收购金额、文物来源和流传经过等内容,而后将文物连同相关原始资料一并移交给保管部入库保存。 

5、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根据昌吉博物馆工作实际,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藏品征集,成立藏品征集小组。

6、有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包括接收、鉴选、分类、定级、登帐、编目、建档、入库、保管、提用、注销、统计等项任务和内容。

 

            昌吉州文博院(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