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福强酒店等五家酒店为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榆树林度假村等11家 农家乐为四星级农家乐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30 18:24: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昌州旅星〔2021〕2号

关于认定福强酒店等五家酒店为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榆树林度假村等11家

农家乐为四星级农家乐的公告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和相对应《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65/T2617-2015)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经各县(市)、园区旅游部门推荐,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区、州级星评委专家组按程序进行综合评定,并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公示,认定以下五家酒店为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11家农家乐为四星级农家乐,名单如下:

一、三星级旅游饭店(5家)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强酒店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逸酒店

玛纳斯县栖居酒店

奇台县天意酒店

昌吉市疆郡酒店

二、四星级农家乐(11家)

奇台县榆树林度假村

木垒县聚宏源农家乐

木垒县神龙潭农家乐

阜康市满园香农家乐

阜康市圣水烧烤鱼庄

昌吉市七公里农庄

昌吉市丰庆园农家乐

呼图壁县索氏农家乐

呼图壁县金氏古榆农家乐

玛纳斯县乔家大院

玛纳斯县跳鱼岛农家菜

以上被认定星级的饭店、农家乐将于11月30日向自治

区文旅厅进行报备,纳入自治区星级旅游饭店和星级农家乐

管理名录。

特此公告。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代章)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