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8/2020-00004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0 |
| 文 号: | 昌州文体广旅字〔2020〕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科教文卫类25号建议的答复 | ||
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科教文卫类25号建议的答复
丁世亮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科教文卫类25号《关于对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给予支持帮助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位于昌吉市二六工镇是全疆首家非国有红色记忆博物馆,也是昌吉州仅有的1家非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是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国有博物馆,对于优化博物馆体系、填补门类空白。不断发挥非国有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新辉博物馆在继承和传播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党的历史、革命精神及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等方面,有效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激发社会活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在坚定理想信念、思想道德、红色教育方面受益匪浅,也为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奉献了力量。
提到的关于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面临的有关困难,希望给予该馆展厅建设、文物保护经费支持帮助的建议。昌吉州文旅局组织相关科室和昌吉州博物馆相关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并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与对接,现结合我局职能权限范围内,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州文旅局属州党委宣传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每年的行政经费有限,政府涉及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资金属财政专款专用资金,目前无法向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倾斜,建议可以每年通过昌吉州财政申请购买服务用于扶持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服务设施等。
二是引导和鼓励非国有博物馆通过探索“文教结合”、“文旅结合”、“文商结合”创新文创发展模式,不断增强博物馆自身造血能力。发挥红色旅游景点作用,将新辉博物馆纳入昌吉州一日游,乡村游、红色旅游等精品线路宣传推介。借助昌吉州旅游营销平台,在昌吉州旅游网、政务网、微信平台等新媒介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7号),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已纳入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2018年昌吉州政府办印发《昌吉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昌州政办发[2018]22号),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发展。建议每年与州、市教育、机关工委、宣传部、组织部及工、青、妇联等部门通过昌吉州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等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博物馆服务社会文化和教育职能,不断拓宽运营资金渠道。
四是加强对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等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力度,以提高该博物馆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我局与区文物局对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技术骨干人员培训教育纳入区、州文博人才培训体系,组织非国有博物馆参加文博系统举办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支持非国有博物馆技术人员到国有博物馆挂职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非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是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临展活动,发挥博物馆红色教育功能,协调州、市博物馆在临展区设立新疆新辉红色记忆博物馆红色专题展览,增强非国有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之间交流互动和学习。
六是你们提出的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五大专题馆布展之事,建议与州人民政府沟通,该公司隶属州政府管理的国投企业,希望他们能予以帮助解决。
今后作为业务指导单位应加强与红色记忆博物馆联系,通过沟通了解,掌握博物馆相关合理诉求,协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博物馆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张修洋 电话:1377085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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