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根据《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积极主动提供无差别化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服务对象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主动为企业解决困难诉求。对招商引资新引进的项目和现有扩大再生产项目,无论项目大小,只要符合昌吉州产业发展定位,一视同仁落实相关政策。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对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对材料准备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自治区商务厅。
2.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申请单位将新建加油站立项审批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后,州商务局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进行审核;项目竣工后,申请单位提出《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的,经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后,州商务局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发放许可证。
3.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申请单位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初审后,州商务局自受理之日起14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三、构建外经贸优质服务平台
1.建立服务企业机制,对区州重点外经贸企业建立联系台账,按季度对联系对象实地走访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困难诉求,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2.加强对行业与企业的调研,精准把握行业和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和期盼,收集企业运营和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以解决企业需求为着力点提供精准化服务。
3.积极为企业提供各类培训,及时发布国家和自治区的培训信息并通知企业参加,州商务局年内将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企业对外经贸业务、风险防范知识、经贸政策进行培训。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决避免简单粗暴执法和“一刀切”式执法,坚持审慎执法,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之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实施关停措施。对依法需执行处罚的企业,在第一时间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和程序。
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秩序和模式,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开展商务领域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六、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来信、来访和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回、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并诚恳接受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994-2267850
昌吉州商务局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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