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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29 17:39:4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21-000023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 2021-06-29
文  号: 昌州林草函字〔2021〕3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3号提案的答复


王新亮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3号《关于加强人工林林木管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州林草局委托州国土规划设计院对全州188万亩人工林林地以乡镇为单位分小班地块形成自治州人工林矢量数据库(含退耕还林、农田防护林、道路绿化林、特色林果等),进一步摸清全州人工林家底二是将林业用水指标单列,纳入县市用水总量分配方案,今年全州计划林业用水量量3.1亿方实际落实3.2亿方林业用水总量,较去年增加1.2亿方。已建立村级林业配水台账及林带灌溉设施核查台账,将水量分配到村组、明确到地块,确保定额供给,真正用于林业灌溉。同时,充分利用中水开展造林绿化,切实提升用水效率,拓展生态建设空间。三是制定《昌吉州林业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四是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初步建成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印发《自治州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7个,建立林长制台账,确保每个林班、每块林地、每条林带都有林长负责,压实林木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