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政法综合类 第5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CJZ009/2021-000034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1〕4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政法综合类 第51号提案的答复 |
杨金霞委员:
您提出的政法综合类51号《关于杜绝用“涂料”替代树干“涂白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收到提案后,州林草局于3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春秋两季树木涂干工作,科学选取涂白剂和涂白时间,必须采购正规厂家生产的涂白剂,严禁用涂料代替涂白剂,确保涂白质量和效果。
二、我单位于4月18至25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赴七个县市开展了春季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将涂料涂白的危害严重性和树干涂白的重要性等进行了宣传,并对树干涂白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三、按照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城市园林管理部门管理的森林和林木,其病虫害防治工作由城市园林管理部门参照本条例执行”。一是加强对林业病虫害防治作业人员的培训,并联合城建部门对城区、乡村树干涂白作业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对城区树木涂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城建部门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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