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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基础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01 16:26: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17-000062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7-04-01
文  号: 昌州林字〔2017〕7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基础情况报告

自治区林业厅计资处: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基础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昌吉州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基础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林场现状

昌吉州现有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呼图壁县干河子林场、昌吉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5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757.0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40.37万亩,公益林面积289.15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07.85万亩,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50.45万亩。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面积237.15万亩。事业编制519人,职工人数833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360人,离退休人数473人。

1、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建于1965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昌吉州林业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116.16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1.54万亩,森林蓄积量8.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58%;国家级公益林面积8.71万亩(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8.71万亩);已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的面积11.54万亩。

2、玛纳斯县平原林场。玛纳斯县平原林场始建于1955, 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玛纳斯县人民政府,为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8.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82万亩,森林蓄积量3.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5%;公益林面积0.7万亩,全部为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0.7万亩);已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的面积2.04万亩,未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6.06万亩。

3、呼图壁县干河子林场。呼图壁县干河子林场建于1959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呼图壁县大丰镇人民政府,业务上由呼图壁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2.57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94万亩,有林地面积6257亩,森林蓄积量0.3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4%;已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的面积1.94万亩,未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0.26万亩。

4、昌吉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昌吉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建于2002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昌吉市林业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490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63.71万亩,森林蓄积量0.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1.91%;公益林面积218.1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4.11万亩(纳入中央财政补偿面积74.11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144.05万亩;已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的面积162.43万亩,未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327.57万亩。

5、阜康国有林管理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始建于1956年,2013年改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隶属于天池管理委员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营总面积140.25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0.36万亩,森林蓄积量220.9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2.62%;公益林面积61.5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4.33万亩(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9.91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36.03万亩;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50.45万亩。已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的面积59.2万亩,未确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面积81.05万亩。

二、林场改革进展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697日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与我州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后,我州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拟定了《自治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自治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和《自治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州、县市林业局及各林场认真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层层学习传达中央6号文件和国务院、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政策、会议精神,撰写林场各类改革信息,积极向党委、政府及各类报刊媒体投稿,广泛宣传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州、县市多次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由充分了解掌握当前国有林场基本情况及基层对改革的设想、措施和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汇总分析数据,形成了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各林场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编办、发改、财政、林业等部门多次沟通,争取顺利实施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自治州的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县市所属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实施方案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国有林场公益属性、事业编制数量、岗位数量、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职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州及县市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报送至同级党委、政府,部分县市党委、政府已经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国有林场道路建设现状

昌吉州国有林场现有林区道路479.19公里,已纳入地方公路网规划313.09公里,未纳入公路网规划166.1公里,其中通护林点的防火专用道132.9公里。国有林场场部已通硬化路节点数11个,已通硬化路里程51.41公里;护林点已通硬化路节点数3个,已通硬化路里程15公里。

“十三五”期间需求重点为国有林场场部待建硬化路节点数2个,待建硬化路里程33.2公里,待建道路技术等级建议为三级;节点以外的国有林区林场主要旅游景点或林下产业基地待建硬化路节点数1个,待建硬化路里程40公里,待建道路技术等级建议为乡道;护林点待建硬化路节点数18个,待建硬化路里程217.8公里,待建道路技术等级建议为砂石路到三级路不等。

四、建议

国有林场资金紧张,并无资金和专业的养护人员进行道路修建以及后期养护,希望能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进行建设、养护及更新。建议地方交通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将林区道理纳入到其体系中一并考虑。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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