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9/2020-000019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8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0〕3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
李保强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124号《关于全州退耕还草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站在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结合新疆实际,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生态惠民为目标,以贫困地区和生态脆弱区为重点,以精准扶贫和建设生态文明为抓手,达到增绿增质增效的基本要求,对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财政部等《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规定:对25度以上坡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的,可依法定程序调整)、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严重沙化耕地、无灌溉水源保障耕地、难以改造的低产田,兼顾治理地下水位开采严重、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出来的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从2016年起,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是:中央安排退耕还草补助资金为每亩1000元,分两次下达,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
从昌吉州退耕还草工作实践来看,2016年木垒县和吉木萨尔县分别实施了一期退耕还草项目,规模是9000亩(其中:木垒县3000亩,吉木萨尔县6000亩)。农牧民开始申报项目时积极性较高(应退可退愿退,农牧民自愿申报),但是项目落地后又不愿签订退耕还草合同。为了保证完成项目内容,重新选择有意愿的农户,重新落实退耕还草地块,项目落实难度很大,导致退耕还草项目种草地块小而且零散,勉强完成了项目任务。因此,近几年我州没有县市申报退耕还草项目。
减水退地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绿洲以北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以南,此区域年降水在200毫米以下,蒸发量接近降水量的10倍,而且地表水几乎不能到达,灌溉主要依靠机电井,常年抽取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机井越打越深,同时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也导致土壤板结、沙化、盐碱化和土壤污染,这些已经明显影响到自治州的生态安全,因此才有了关停机电井,减水退地的举措。
缺水是限制此区域植被正常生长的关键因素。发展肉牛肉羊、草产业,需建立高产稳产的饲草基地。然而,不论是农牧民还是企业在这些退出的耕地上种草,都需要有一定的灌溉用水保障,否则不能保证优良饲草正常生长,更无法高产、稳产。要解决缺水这个问题,需要与水利、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对接,安排一定的机电井抽水进行灌溉,才能保障种草的效益。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意见和建议,是我州急需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与州生环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密切协调,从自然恢复生态的角度探索研究退耕还草的路子,共同做好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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