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9/2020-000014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8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0〕3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农林水牧类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
张艳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1号《关于以水定林开展植树造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州坚持以水定林。受水资源三条红线及退地减水影响,我州用水定额逐年压减。尤其是,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水资源管理条例等要求,对我州禁采区规划涉及机电井予以封停,累计封停机电井959眼,水量减少1亿立方,配水指标逐年递减,无法满足新增造林用水需求。鉴于此,我州2018年以来下达造林任务逐年减少,以2020年为例造林任务2.7万亩,仅为2018年15.4万亩的17.5%。奇台县2018年任务3万亩,2020年没有造林任务,仅安排了乡村绿化项目100万元,涉及双大门村、阿哈什胡拉克村、东戈壁村、林场村、小屯村5个村,并且没有强制性造林任务指标。
二是因地制宜、强化技术支撑。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选择乡土树种造林,同时,积极推广新技术,采取管件造林、无灌溉造林等技术,特别是针对今年春季旱情,木垒县大南沟乌兹别克乡1000亩林地采用中水灌水;奇台县和吉木萨尔县采取柠条、梭梭直播造林模式应对旱情,提高了造林成效。
三是健全林木管护机制。今年州林草局会同州党委改革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田防护林管护机制的意见》,通过出台制度,不断完善我州林木管护机制、强化管护责任,为做好林木管护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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