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09/2020-000015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8 |
文 号: | 昌州林草函字〔2020〕3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经济建设类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
邓怀康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第40号《关于加强昌吉州古树名木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珍贵的植物基因资源、宝贵的景观资源、独特的生态文化资源,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我州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开展昌吉州古树名木普查工作。2017年由原州林业局组织专人成立古树名木普查小组,对昌吉州种质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测量登记工作。调查结果显示:经普查我州现存古树名木总计1785株,其中榆科榆属白榆共计219株,杨柳科杨属胡杨1562株。蔷薇科杏属山杏3株,胡颓子科胡颓子属沙枣1株。其中古树1784株,名木1株。按树龄分,三级古树(100-299年)1656株,二级古树(300-499年)129株。
二是认真落实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按土地权属落实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目前,由园林部门或所在单位管护的古树1722株,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指定人员负责管护的古树52株,由个人管护的有11株。如位于木垒县境内胡杨林景区的1562株古树、奇台县西地镇东地大庙10株古树、阜康天池管委会的1株名木、昌吉学院内古树、呼图壁雀儿沟镇一棵树古树、玛纳斯平原林场古树等,挂牌、围栏、警示等保护措施齐全,并且定期有专人负责管护、病虫害防治外。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依托“古树名木信息管理”,建立古树档案,对古树统一编号挂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管养成效监督,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监督工作,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根据新政办发[2004]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古树名木管护费用由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抢救、复壮费用,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抢救、复壮,当地财政应给予补贴,州林草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设置围栏等设施。州林草局积极协调区、州财政,对古树名木保护给予一定专项资金支持。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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