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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0 19:21: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19-00002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 2019-09-10
文  号: 昌州林草字〔2019〕5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

按照州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把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力推进。及时调整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配强配齐力量,抽调人员专职负责,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要尽快充分论证、讨论、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行动开展提供重要依据。

三、及时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实施方案和行动目标总体要求,3月份向全州各县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州2019年度要完成96个村庄绿化美化、3091户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的目标任务,分春季、秋季两季完成(春季完成32个村庄绿化美化、1091户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建设任务,秋季完成64个村庄绿化美化、2101户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的建设任务)。各县市要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庄(其中:木垒县村庄绿化美化13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374户,奇台县村庄绿化美化14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385户,吉木萨尔县村庄绿化美化12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352户,阜康市村庄绿化美化10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561户,昌吉市村庄绿化美化15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484户,呼图壁县村庄绿化美化11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319户,玛纳斯县村庄绿化美化21个、庭院绿化美化经济示范户616户),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县市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工作落实。

(四)有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州党委要求,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要求,在春秋季造林期间(4月1日-6月20日,10月1日-11月15日),每月4日、14日、24日上报《2019年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专项行动进度表》。每月20日前将本地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州村庄绿化美化专项组(州林业和草原局),每年的7月20日、12月20日上报半年报、年报(含工作总结)。从通知下发即之日起各县市每周二报送一篇专题信息简报。

请各县市本月9日前,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含今年计划的村庄名单、庭院经济示范户名单)、《2019年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专项行动进度表》报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郭光华、马婷

联系电话:0994-234709115899276667

电子邮箱:1569716987@qq.com

附件:1.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工作阶段任务分解

2.《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2019年昌吉州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进度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代章)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