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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 18:12: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19-000023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 2019-03-20
文  号: 昌州林草字〔2019〕3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2019年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园区农业发展局、准东开发区水务局:

根据区、州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我州2019林业项目计划任务,现将各县市2019年林业生产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完成4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任务见附表)

2、完成96个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任务见附表)

3、完成三北防护林造林任务6.1万亩,天山北坡植被恢复8.53万亩。(任务见附表)

4.完成森林抚育5.9万亩。(任务见附表)

二、加强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州林业生产任务,州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林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州林业生产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林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草原局林业科,办公室主任由朱云川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标准。所有村庄绿化的绿化率必须达到30%的验收标准。各县市每年要建立3-5个村庄绿化示范点,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2、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要把林业生产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

3、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村组,并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必须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上报工作。

4、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要依据本县市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地适树、分步实施。

5、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协调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社会资金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附件:各县市(园区)林业生产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各县市(园区)2019年林业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个、户、人

单位

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

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

2018年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

森林抚育

2019年村庄绿化美化

人工

造林

封山育林

人工

造林

封山

育林

行政村

庭院示范户




木垒县

30000

11000

5000

13000

23000

10000

13

374

奇台县

70000

19000

10000

20000

20000

10000

14

385

吉木萨尔县

50000

6000

8000

15000

10000

8000

12

352

阜康市

70000

18000

20000

5000

3000

10

561

昌吉市

100000

2000

8000

7000

5000

15

484

呼图壁县

30000

3000

3000

11

319

玛纳斯县

70000

7300

20000

5000

21

616

农业园区

20000

准东开发区

5000

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5000

10000

玛纳斯湿地公园

10000

玛纳斯平原林场

合计

440000

61000

31000

85300

88000

59000

96

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