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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图壁县美化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 2013年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16 12:02: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18-000073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9-16
文  号: 昌州林字〔2018〕24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呼图壁县美化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 2013年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林业厅:

根据新林计字[2013]104号《关于新疆呼图壁县核桃楸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项目总投资179.0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43万元,自筹36.07万元。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呼图壁县美化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2018年进行项目实施,2018年9月2日昌吉州林业局由李德辉(林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雍瑞星(昌吉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教授级高工)、黄小东(呼图壁县林业局副局长)、贾玉霞(昌吉州林业执法支队会计)组成检查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良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

计划总投资17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143万元,自筹36万元。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中央计划投资132.50万元,实际完成140.80万元,超额8.3万元,超出的计划投资6%。其中:良种繁殖圃,计划15万元,实际完成17.34,超支15%。

供电工程4.01万元、道路工程9.88万元、育苗工具10万元有实物没有票据入账。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计划10.50万元,到位资金10.50万元,支出监理费2.2万元,结余8.30万元。

3、预备费用

“基本预备费”计划5.75万元没有支出。

2013年9月收到呼图壁县林业局拨付143万,地方自筹36万元没有到位。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款项支付依据不足;发票补开等问题,2018年7月补开购苗木款、树苗种子款、人工劳务费、水、电费等发票,共计金额51.39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要完成情况如下:

(一)良种培育工程建设中,完成1.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区30亩;2.实验区30亩;3.种子园94.5亩;引种区30亩;5.良种繁殖圃75亩;6.示范区75亩。各功能区划分不明确;核桃楸、黄菠萝首栽存活率较低,补栽后存在林相不整齐现象。

(二)繁育生产及设备购置完成情况

1.完成生产用房80平方米建设;

2.完成日光温室600平方米建设。

(三)辅助工程完成情况

1.计划新修灌溉渠道0.806千米,配合原有渠系形咸。完整的灌溉系统,实际修建渠道0.806千米;

2.计划修建道路4.7千米,实际完成修建道路4.7千米;

3.计划修供电设施1套,实际完成新修供电设施1套。

(四)物资设备采购完成情况

完成购置起苗1台、旋耕机1台、高枝剪40套、采种梯5架。

3套全光照雾扦插育苗器未购置。

三、根据新林计字[2013]104号《关于新疆呼图壁县核桃楸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昌吉州种苗森防站已向呼图壁县林业局下发整改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