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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1 12:33: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09/2018-000023 信息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3-11
文  号: 昌州林字〔2018〕6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2018年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林业局:

根据州党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要求,结合自治区、自治州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经研究,现将各县市村庄绿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用三年的时间(20182020)完成全州527个村庄的绿化任务。2018年全州完成185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其中木垒县21个,奇台县21个,吉木萨尔县20个,阜康市41个,昌吉市29个,呼图壁县18个,玛纳斯县35个。(各县市三年村庄绿化任务见附表)

二、加强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州村庄绿化任务,州林业局成立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州村庄绿化的规划编制、任务下达、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林业科,办公室主任由朱云川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标准。所有村庄绿化的绿化率必须达到30%的国家验收标准。

2、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市林业局要把村庄绿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拿出具体的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任务落实。

3、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林业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村组,并抓好组织实施。

4、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县市林业局每年要建立35个村庄绿化的示范点,在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下全面推进,三年实现所有的村庄绿化全覆盖。

5、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林业局要依据本县市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适地适树、分步实施。

6、要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各县市林业局要加协调财政资金、集体资金、社会资金等各方面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工作。


附:昌吉州三年村庄绿化任务分解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8311




附件:


昌吉州三年村庄绿化任务分解表


数量

县市

绿化村庄个数(绿化率30%

2018

2019

2020


全州合计

185

185

158

玛纳斯县

35

35

30

呼图壁县

18

18

15

昌吉市

29

29

25

阜康市

41

41

35

吉木萨尔县

20

20

17

奇台县

21

21

18

木垒县

21

21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