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9/2016-000059 | 信息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28 |
文 号: | 昌州林字〔2016〕14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上报昌吉州2015年度政府资产报表的报告 |
自治区林业厅: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布置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局已完成昌吉州林业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县市政府资产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
现将报表、报告予以上报,请审阅。
附件:昌吉州2015年度政府资产报告及报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6年6月28日
昌吉州林业局2015年度资产分析报告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布置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
作的通知》,我局认真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县市林业局填报了相关报表,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报表系统共汇总上报了昌吉州林业局(本级)、昌吉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卡山保护区昌吉管理站、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昌吉州森林公安局、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山派出所、玛纳斯县林业局、呼图壁县林业局、昌吉市林业局、阜康市林业局、吉木萨尔县林业局、奇台县林业局、木垒县林业局、阜康国有林管理局共16家单位数据。
二、数据填报情况:
(一)各单位在2015年度对新增固定资产均及时入账,基础数据准确无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报表数据均由财政部门从“2015年度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相关数据中提取。
(二)2015年度经管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全州共有林业资源1498698.57公顷;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公园绿地1413572公顷。
1、卡山保护区昌吉管理站: 148895.53公顷;
2、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 7691.27公顷;
3、玛纳斯县林业局:林业资源 296757公顷,其中:天然林284823.67公顷、人工林11933.33公顷;公园绿地1413572公顷,价值4947.5万元。
4、呼图壁县林业局:105059.39公顷,其中:天然林100889.2公顷、人工林4170.19公顷;
5、昌吉市林业局:112613.96公顷,其中:天然林106417.52公顷、人工林6196.44公顷;
6、阜康市林业局:106784.13公顷,其中:天然林98486.25公顷、人工林8297.88公顷;
7、吉木萨尔县林业局:221537.04公顷,其中:天然林210203.71公顷、人工林11333.33公顷;
8、奇台县林业局:313500.01公顷,其中:天然林266926.67公顷、人工林41906.67公顷、其他4666.67公顷;
9、木垒县林业局:92369公顷,其中:天然林83115公顷、人工林727公顷、其他8527公顷;
10、阜康国有林管理局:93491.24公顷,全部为南部天山天然林。
林业资源无统一的价值量指标,我州在价值栏中全部填列零。
玛纳斯县因园林局交林业局统管,有公园绿地1413572公顷,价值4947.5万元。
三、存在问题:经自查,州林业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县市林业局均有已到报废年限设备、损毁设备、遗失设备未及时清理并办理资产变动手续情况。在随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时,将督促、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及时清理固定资产、往来账务,按资产清查的要求,做到家底清楚、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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