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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社会建设类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6-03 19:24:46 来源: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包拉提别克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96号《关于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政策牵头抓总的作用,组织编办、卫健、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紧紧围绕薪酬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内容,整合各部门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针对性强和体系化的自治州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按政策规定足额落实人头经费;针对村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强化保障,将其纳入就业政策的公益性岗位范围,享受《就业促进法》就业政策补贴。优化现行卫生事业编制人才招录制度和办法,充分给予用人单位招录自主权,实施“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用人机制,简化人才引进程序。允许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设定有吸引力的引进培养、科技成果配套政策,提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科引才和科研教学水平。

二是强化保障,完善留人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原则,设立引才专项资金,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引才配套资金,为医疗人才奠定资金保障,激发医疗机构引进人才动力。建立明确人员流动导向,建立完善医学专业人员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对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医疗人才,在其工资待遇、职称、进修、向上级医院流动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晋升和聘任中高级职称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本地医学生培养,积极争取自治区订单式培养或定向培养生名额,鼓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医科大建立医学生教学的深度合作,设置教学点或成立附属医学部,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素质高的本土专业技术人才。

 

 

分管州领导签字: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1390994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