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例】昌吉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三)
呼图壁县某洗浴中心未按照规定对公共用品保洁案
【案情介绍】
2024年2月,呼图壁县卫健委执法人员对某洗浴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洗浴中心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呼图壁县卫健委依法给予该洗浴中心警告、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小提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公共场所经营者除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外,还应当保证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卫生安全,如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极易造成传染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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