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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24 10:25:17 来源: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昌吉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昌吉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数字化发展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6年9月2日




昌吉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基层

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办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立足昌吉州医疗卫生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聚焦三医体制改革,夯实基层运行基础

(一)构建医共体一体化健康管理新模式

1.完善医共体总医院运行管理。加强党的建设,优化“一院多区”总医院的治理模式,落实县(市)分管领导(或卫健委党组书记)兼任总医院党委书记或第一书记,负责医共体内资源统筹、一体化管理、“三重一大”等事项。探索“一个党委领导+一套班子管理”的管理模式,科学设定总医院管理岗位,总医院与各院区实行一套班子分工,各院区执行院长在该牵头医院分工中承担常务工作,理顺医共体内部治理权责,优化统一管理。

2. 建立分级诊疗新格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合理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村卫生室。落实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全面融入医共体,实现医疗质量统一管理,充分赋予医共体财务、人事、资产自主管理权。实施基层服务能力五年提升行动和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质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建立健康管理中心、转诊会诊中心,提升县域服务协同与同质化水平,健全县域多发疾病综合管理体系。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3. 加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以县(市)为单位,按照可统筹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总额,合理确定医共体年度总额预算指标;将门诊与住院、县域内外就诊、医保支付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建立按病种付费为主,按床日、人头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推动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探索建立医共体“统筹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4.巩固参保群众就医保障。合理规划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刷脸支付,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全覆盖。加强门诊就医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落实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因地制宜完善差别化待遇政策。

5.优化基层支付方式。落实自治区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在自治区基层病种基础上,将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期病种优先纳入本地基层病种范围,DRG基层病组不少于50个。合理确定基层病种支付标准,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完善按病种付费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等级、类型医疗机构的支付系数,适当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倾斜力度。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管理,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合理做好分配,鼓励医共体将结余基金用于健康管理、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等方面。

(三)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6.强化药品保障。健全县、乡、村用药衔接联动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慢性病、常见病、儿童用药下沉基层,增加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种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集采品种,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试点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全额保障。做好流转处方的调配和药品保障。严格开展药品追溯扫码工作。

7.深化中心药房建设。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实体化运行,建立集中(云)审方中心,推行紧密型医共体内药品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监管联动,对医共体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药房资源、人员配置及绩效考核实施统一管理,形成“临床提需求、中心药房保供应、财务中心管结算”的闭环管理体系。推进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中药饮片质量、药学服务、物流配送“三统一”,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效能。

二、筑牢基层医疗根基,提升诊疗服务能力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行动

8.精准规划城乡资源布局。聚焦人口集聚与服务辐射效能,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分类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提质增效,实现房屋产权公有、建设质量达标、服务供给规范,并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五)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行动

9.常态化开展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城市与县级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优化州县乡村四级帮扶体系,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常态化开展名医在乡村、驻点帮扶、巡诊服务、接收基层进修等工作,县级疾控公共卫生人员下沉,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慢病患者管理,实现上级医师常驻基层、基层名医工作室全覆盖。

10.深化巡回医疗服务。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巡回医疗制度,州人民医院对昌吉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薄弱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州中医医院对阜康市、木垒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及其薄弱乡村开展巡回医疗。

(六)基层医疗核心服务提质行动

11.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新版标准,进一步规范设置检验、口腔、外科等重点科室,强化急诊急救能力,改善就医环境,通过自查整改、自评申报、持续改进,增强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12.建设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持续开展机构能力提升,提档升级医疗设备,配备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设备,加强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四大功能区域建设,使其逐步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县(市)建设不少于1家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

13.注重重点科室建设。根据功能定位分类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重点强化儿科、口腔、康复、急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血液透析等服务短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强心血管、急诊、重症、肿瘤等重点专科建设,补齐儿科、精神卫生、麻醉、病理等专科弱项。

(七)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行动

1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拓展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八)基层急救应急能力强化行动

15.强化卫生应急保障。建立“平急转换、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完善州县两级医疗急救体系,组建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规范设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取具备条件的地方试点将低空飞行纳入医疗服务应急保障体系,可在县域内利用无人机开展生物样品转运、急救与稀缺药品配送服务。加强120指挥调度平台和急救站点建设,构建快速响应的基层急救网络。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

(九)“医育、医养结合”普惠服务推进行动

16.促进医育、医养结合服务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将托育机构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签约服务范围,通过巡回指导、健康教育等方式,每半年为辖区托育机构提供1次健康服务,将医务人员托育指导时长视作基层服务时间。实施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提升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设置家庭医生工作点,做实签约服务,支持开展安宁疗护与上门服务。

(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

17.健全慢病全周期管理体系。健全城乡联动服务网络,统筹公共卫生资源,规范服务流程和内容,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及重点人群随访、健康指导和用药服务。整合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功能,发挥好县、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核心功能,完善慢病一体化门诊,开展慢性病风险初筛、分类分级健康管理、多病共管服务及慢性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等工作。

18.聚焦妇儿健康保障。聚焦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统筹推进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全周期保健服务,推广婚姻登记与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健全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通过健康知识宣讲、免费筛查、个性化干预、规范诊疗等举措,构建“防、筛、诊、治、康”一体化儿童青少年五大健康促进行动服务网络。持续强化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加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全方位、多层次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权益。

19.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乡村医生+ X”签约团队(X为药师、护理、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等),通过培育金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和星级家庭医生、设立“签约服务点”、逐步推广AI辅助随访与自主签约等措施,不断提高签约履约质量与居民获得感。

(十一)医防协同融合发展行动

20.完善医防合作机制。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工作,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运行机制,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推动落实医共体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责任清单和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以重点慢性病为切入口,探索开展“常规处方+健康处方”+“健康提示”全人群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融入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全流程。

三、强化综合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十二)强化基层人才队伍保障

21.发展壮大基层人才队伍。围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配齐护理、儿科、口腔、康复、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通过脱产、转岗培训和下沉带教等渠道,实现基层人员培训全覆盖。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 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范畴。

22.优化乡村医生准入退出与日常管理机制。自2026 年起,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对新入职村医开展岗前培训,将安全生产、行业法规、急诊急救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跟岗培训、“一对一”师带徒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确保有效履行村医岗位职责。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逐年增加村卫生室大学生乡村医生覆盖率。

23.提高薪酬待遇。实行医共体薪酬“三统一” 管理(统一管理收入、统一核算薪酬、统一分配发放),推进财务深度融合,实现全口径资金统一管理。建立以健康管理成效为主导的工分制薪酬体系,赋予业务管理中心、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临床科室、基层分院二次分配权限。不断优化薪酬分配方案,适当提高基层工作量工分权重。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依规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

(十三)加强信息化保障

24.发挥数智化支撑作用。扩容昌吉健康云平台,打通医共体内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等互通共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和预防接种信息跨地区共享。逐步推进远程会诊、AI 智能辅助诊断、AI 影像等应用,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提升边远地区诊疗可及性。

(十四)加强组织工作保障

25.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自治州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典型经验和卫生健康普法宣传,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高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推进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协同其他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城乡居民健康服务,提升基层健康治理质效。

26.加大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健全财政保障机制,配备更新诊疗设备,加大对村卫生室、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支持保障,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中央、地方、援疆项目与资金管理使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卫生健康事业。


附件:1.昌吉州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et

      2.昌吉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wps

      3.昌吉州村卫生室建设标准.docx

      强基工程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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