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欣章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27号《关于高质量推进我州数字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自治区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自治区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方案》等文件,成立了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全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积极开展了第七期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推进乡村5G基站延伸建设,建成5G基站2200多个,终端宽带接入能力达150万,农村手机信号覆盖率实现98%。全面完成了昌吉州农牧民地区光纤改造工程,行政村百兆光纤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抓试点抓特色。积极开展申报自治区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玛纳斯县以“智慧农业”为场景成功入围自治区首批数字乡村示范县。目前正向自治区申报将玛纳斯县作为智慧农业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将阜康市作为乡村数字富民产业自治区级试点市。三是推动农业信息化平台应用。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e聚农宝”农业供应链管理平台、农业征信服务平台上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与抵押登记、农业种植生产管理服务、惠农政策和涉农补贴等服务,目前“e聚农宝”APP常用用户达49万户。昌吉州智慧农机云平台管理农机设备达343台,每年服务面积达40余万亩。四是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成功举办昌吉州2023年“源味昌吉 年惠助农”、“丝路明珠 昌农优品”农产品电商直播比赛等线上销售活动;邮政公司与丰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腰站子面粉销售合作框架协议》,通过跨行业协作推动产销衔接。五是推进 VR 技术与文旅资源的结合应用。采集全州4A级以上景区 VR 全景数据资源,完成了昌吉州重点景区的旅游 VR 全景宣传片。完善“手游昌吉”智慧平台乡村旅游资讯、预定板块,拍摄推广天山木垒中国农业公园、杜氏旅游、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的智慧 VR 实景体验项目。
今后,我州将继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数字化应用技术推广,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乡村基础网络设施建设。2024年,我州将实施第十期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完成昌吉州9处行政村共12座5G基站的建设任务。二是根据州上统一规划逐步打造统一集约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以昌吉州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农业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我州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逐步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我州统一的农业数据专题库和主题库。构建数据共建共享中台。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加快实现与自治区级共享平台全面对接、州本级平台互通互联。三是进一步加强“云网数”建设。依托州电子政务外网,统筹、管理、分配、协调农业所需应用的计算、存储和网络等资源;计划将州电子政务办负责管理的政务云迁移至新疆信息产业园,选取两家通讯运营商,合理部署计算、网络和存储等资源,实现政务云数据中心同城双活高效可用性、数据一致性、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性。四是推动水文“一网治水”应用场景建设。将水利部门负责的干、支渠,农业部门负责的末级渠系上图并打通,实现原水、水库到干渠、支渠再到末际渠系灌区计量的实时数据,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井电双控数据,构建农田水利供需匹配关系,形成水文管理到田间地头的“一网治水”应用场景。五是在2024年计划实施的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大数字农业建设力度,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六是根据自治区对数字素养的有关要求,拟谋划我州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与教育、人社、农业等部门结合进行冠名拓展,开展相关技能培训。七是着力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推进昌吉州名特优新农产品信息化平台建设,优选21个农产品品牌成功纳入“品味新疆 源味昌吉”区域公用品牌目录。八是成立昌吉州电商协会组织,加快传统企业“触网”转型步伐,组织开展优质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确定培育农字号电商典型企业50家以上。指导农高区建设“昌吉好物”电商直播基地,高新区建设电商云仓,持续提升昌吉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力度和品牌影响力。九是拟定《自治州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奖补办法》,对乡村旅游景区打造数字化智慧服务给予奖励。计划在小红书线上平台,建设“昌吉州文旅”形象店,帮助乡村旅游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拓宽线上推广展示渠道。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刚 电话:0994-234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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