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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11:58:54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4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5〕2号)要求,参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调整公开栏目,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成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动公开情况

按照昌吉州2024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州人民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共计437条,其中,部门动态类88条;概况信息类10条;政策解读类22条;部门文件类16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类48条;涉农补贴类23条;农产品价格类99条;执行法规条例类15条;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49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37条;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12条;乡村振兴工作进展18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24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内部“三审三校”、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三是我局积极参加州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学习政务公开知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及时传达培训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完成机构合并重组和人员调整配备,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科室等信息;二是结合实际,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内容,增设“乡村振兴政策文件”“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栏目,充实公开内容;三是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农产品价格信息、涉农补贴等内容,并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应用好新媒体手段,借助“昌吉农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与形式。2024年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农业农村行业动态类信息58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和局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压实各方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通过领导信箱、走访调研等方式,多种渠道接收、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自身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资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较单一,政策解读方面需加大力度;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专业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化清单,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公开责任与内容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部门按要求公开详细信息。三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开展工作培训,提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步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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