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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12:23:37 来源: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52号)的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成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昌吉州2025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共计1060条,其中,部门动态类550条;概况信息类1条;政策解读类33条;部门文件类25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类59条;涉农补贴类21条;农产品价格类98条;执行法规条例类15条;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38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9条;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17条;乡村振兴工作进展153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项,其中5项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1项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自然终止。1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内部“三审三校”、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积极参加州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培训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及农业农村领域信息。二是利用新媒体技术,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与形式,2025年通过“昌吉农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农业农村行业动态类信息24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州政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通过领导信箱接收、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自身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资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员调整后,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理解还不够全面,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专业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四是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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